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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必讀|股東必須知道的10項決策職權

2022-02-27由 有律 發表于 畜牧業

股份比例多少有決策權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

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無論是對公司的合併、解散、清算,或者是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金等都需要股東會決議,才能作出相應的決策。那股東會在公司中究竟有哪些職權,又有哪些作用呢?

企業必讀|股東必須知道的10項決策職權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就是公司的經營方向,公司的大的經營決策,公司的大的財務規劃都應該由股東會來做決定。很多初創企業的股東會,董事會甚至管理層都是三位一體的。 投資人還沒有進來,所以很多事情都簡化了。但其實都是股東會在做起決定作用。

選舉和更換公司的董事和監事

股東有一項權利就是選舉和被選舉權,選舉和被選舉公司的董事和監事。由於公司的實際運營由董事會決定,在一個正規的公司裡面,大家對董事席位的爭奪是非常激烈的。而這種董事席位的爭奪最終要由股東會來做決定。

批准和審議董事會的報告,批准和審議監事會的報告

公司的董事會是公司的運營機構,公司的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對於一些需要向股東會報告的事項,必須要經過股東會的審議和批准。我們經常看到一些上市公司的新聞,發現每年上市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的時候,都會有幾項議項。其中必然有兩項議項就是審議和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審議和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對於創業公司來說,初期可能沒有董事會,也沒有監事會。但是,即使你只有一個執行董事,你只有一個監事。在年終的時候也要有一個審議和批准董事會的報告,或者是監事會的報告的過程。

企業必讀|股東必須知道的10項決策職權

審議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每一個公司在年初的時候,都會對下一年度的財務進行一次預算,對上一年度財務狀況進行一次決算。而這個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由公司的股東會的審議和批准。對於創業公司,也會做財務報表,這個財務報表裡面也會涉及到決算的問題。投資人進來以後,投資人會要求我們的公司必須要有年度的預算方案,必須要有年度的決算方案。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這個方案通常也是有董事會提出的,審議批准的機構也必須是股東會,因為它涉及到了股東的根本利益。尤其是投資人對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會非常重視。而且對於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的透過,投資人通常都會要求一票否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股東會作出這樣一個重要決策,不但要達到一定的表決權比例,而且公司法規定必須要達到2/3的投票權比例,才能夠做出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之所以要有這樣一個規定,是因為公司增加和減少註冊資本直接關係到公司股權的變化,直接關係到公司每一個股東的根本利益。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當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現在準備上市之前,我們可能會進行公司債券的發行。公司發行債券其實對現在的創業公司來說用得越來越少了,因為現在的創業公司它的融資渠道主要是股權融資,已經很少有公司透過發行公司債券的方式來進行融資了。

對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比如一個創業公司要跟別的公司進行合併,或者對自己的公司進行拆分,又或者把公司解散掉,以及對公司進行清算,算算還有多少資產,資產該如何分配?又或者把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那麼這些情況都需要用股東會作出決策。

企業必讀|股東必須知道的10項決策職權

修改公司章程

凡是涉及到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須要透過公司的股東會來進行。而且修改公司章程,同樣需要達到持股比例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憲法,是股東之間權利義務的憲法。修改公司章程就意味修改了股東的利益,修改了股東的權利,對公司進行了根本性的調整。所以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須由股東會來作出決議。

以上均是從公司法的角度來說明股東會可以行使哪些職權,但實際上,股東會的職權不僅僅限於公司法的規定。還可以透過公司的章程來規定股東會可以享有的職權,也可以對公司法規定的這些職權進行一定的調整,這也是尊重了股東之間對於公司章程的決定權。對於很多的初創公司來說,尤其是那些不參與公司實際經營的股東來說,是可以透過這樣一種方式對公司的程序,對公司實際參與經營的股東進行一定的權利限制。如果你沒有這樣具體的約定和限制,也就意味著公司的經營層可以直接作出相關的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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