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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修訂出臺兒童大病醫療救助專案管理細則

2022-01-22由 九派健康 發表于 畜牧業

大病救助怎樣寫個人申請

為更好發揮慈善助人功效,避免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1月6日,記者從佛山市慈善會獲悉,佛山市日前重新修訂出臺《佛山市慈善會兒童大病醫療救助專案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救助人群和條件等進行進一步明晰。

《細則》指出,凡是佛山本地戶籍兒童,或父母在佛山工作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滿兩年及以上的非本地戶籍兒童,在罹患惡性腫瘤、先天性心臟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先天性聾啞、地中海貧血或新生兒肺透明膜病等,允許申請兒童大病醫療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為了確保救助善款能夠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申請人家庭經濟條件需要被認定為佛山市戶籍最低生活保障物件、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臨界物件、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者經《佛山市醫療救助辦法》認定,為佛山戶籍或非佛山戶籍因病致貧醫療救助物件;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4倍及以下。

與此同時,申請人在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特定病種門診診治和在外購買必要的處方藥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核報,以及佛山市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其他社會救助後,個人自費部分在一個年度內累計達到2萬元及以上。

如滿足上述申請條件,在透過救助評審後,凡是自費部分在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可獲得1萬元救助資金;在3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可獲得1。5萬元救助資金;在4萬元及以上的,給予2萬元救助資金。

《細則》明確,每人最高救助限額為5萬元,同一自然年度對同一申請人只提供1次救助。未達到救助限額的申請人可再次申請,但救助總次數不得超過3次。

【記者】宋世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