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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創世記第二十五章國度查經 亞伯拉罕按著神的公義 安排一切

2022-01-18由 想弄懂聖經 發表于 畜牧業

神的公義是指什麼

請同聖經對照閱讀,查閱所引用的經節。

第二十五章

九 亞伯拉罕去世前,按著神的公義,安排一切。(創二五1~18)

1 亞伯拉罕去世前,按著神的公義,照著神的應許,安排他的眾子。(創二五1~6)

1-4節 撒拉死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三十七歲(創十七17,二三1),離他去世還有三十八年。在撒拉死後,他又娶了基土拉為妻,聖經並沒有說妻子死後不能再娶(參林前七39),保羅說“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參林前七9)而且,聖經中僅僅說撒拉不能生育,亞伯拉罕在生育上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基土拉為他生下了六個兒子,是正常的。雖然,按照十七章的約,基土拉的兒子也都受了割禮,都是神的子民(創十七13),但是,在神的眼中基土拉的地位只是妾(創二五6,代上一32),只有撒拉才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妻子(創二24),因為,神只與撒拉的兒子以撒堅立永遠的約(創十七19)。

5-6節 亞伯拉罕還在世時,就按照神的應許和公義,將神立約並起誓所應許的一切,給了以撒(創十五2~4),這一切主要是指神所應許的一切福分(創十二2~3,二二16~18)。另外,亞伯拉罕只將一些禮物,賜給了他的妾所生的眾子,並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所在的迦南地,往東方去了,使他們不能影響神的計劃與應許。

2 亞伯拉罕的去世與埋葬,以及永遠的盼望。(創二五7~10)

7-10節 亞伯拉罕去世,歸到他列祖那裡。他的兩個兒子,將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就是他按照公義,從赫人以弗侖手中所買下的田中。以撒的名字排在以實瑪利的前面,說明他所得到的是長子福分(創十七16,19,十一27)。“列祖”是指亞伯拉罕所有信靠神的祖先(創五,十一10~26),除去以諾已經被提到神那裡去了之外,他們都等候神使他們復活,將他們帶進神永遠的國裡(來十一10)。

3 耶和華神完成祂的應許與賜福。(創二五11~18)

a 以撒繼承了,耶和華神對亞伯拉罕的一切賜福。(創二五11)

11節 亞伯拉罕死後,按照神的應許,以撒繼承了耶和華神對亞伯拉罕的賜福,成為伯拉罕的繼承人(創十五2~4,十七19),神要與以撒堅立祂永遠的約(創十七19)。

因為父親去世,以撒又去了庇耳拉海萊,想要尋求神的安慰,神曾在這裡安慰夏甲(創十六13~14),先前他母親死後,他也在這裡尋求神的安慰(創二四62,67)。

b 神完成對以實瑪利的應許。(創二五12~18)

12-18節 神按照所立的約,以及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十七20,二一12~13),完成祂對以實瑪利特別的應許,使以實瑪利生出十二族長,他在將來也要成為大國,當然,這個國不能代表神(創十二2)。以實瑪利死後“歸到他列祖那裡”,指他與所有信靠神的列祖在一起。因為他也行了割禮(創十七26),也是神的子民。

他子孫的境界,照著神的應許,在他眾弟兄的東邊(創十六12),包括東北邊到亞述,正東邊,東南邊和南邊的書珥等廣大的區域。雖然他也得到神特別的應許,但是,他不能保證他的後代都信靠神。神也預言他的子孫要長期逼迫(攻打)他的兄弟(創十六12),就是逼迫撒拉的兒子以撒的後裔(創二一9,加四29)。

貳 神揀選了一個,一生都在與神與人較力的人。但是,從以撒一家人的生活行動,給我們看見,神揀選人的意志堅定不移。(創二五19~三六)

感謝主!如果沒有使徒保羅的解釋(羅九11),我們就無法領會二十五到三十六章裡面的啟示。雖然有人的定意,雖然有人的奔跑,神卻按著自己的旨意和憐憫,照著自己堅定不移的意志,揀選了雅各,即使他常常與神與人較力(創三二28)。

這一大段記載了,以撒一家人在神面前的生活行動,一直到三十六章結束為止。給我們看見,在以撒的家中,以撒因為常吃以掃的野味,就偏愛他,並且不顧神的旨意,定意要將長子名分賜給他;但是,以掃卻是一個只在乎世俗的食物,而輕看長子名分的人;而神所揀選的雅各,卻是一個與神與人較力的人;只有利百加是一個智慧的女子,她遵從神的旨意,使雅各得到神所賜的長子名分。這就是以撒一家人在神面前的光景。

一 耶和華神揀選了雅各,將亞伯拉罕和以撒的福賜給了他,賜給了一個,一生都在與神與人較力的人,顯明神揀選人的意志,堅定不移。(創二五19~34)

1 當雅各還在母腹裡時,耶和華神就按著祂揀選人的旨意,揀選了雅各,將長子名分賜給了他。(創二五19~26)

19節 接下來,記載了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一家人的生活行動。其中,主要記載神所揀選的雅各,他與神與人較力的過程。

20-23節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四十歲時,娶了利百加為妻。這裡特別記載了利百加的哥哥拉班的名字,為後面的記載埋下了伏筆。他們都是信靠神之人拿鶴的後代(創二二20~23,創三一53),但是,利百加卻一個是信靠神,走神道路的人;而拉班是一個貪圖財物而離開神,走向了拜偶像道路的人(創二四29,三一30,41)。

利百加不生育,在他向耶和華神祈求以後,神就答應了他的祈求,利百加就懷了孕。這裡再一次看見,神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他們憑著信心禱告、祈求,就得到了神的答應,也給我們看見,義人是如何信靠神的。

因為,雙胞胎在她的腹中彼此相爭,使她受苦,她就求問耶和華神,想要知道在她身上發生了什麼事?耶和華神向她(包括以撒)說出祂的啟示和預言,她將要生下雙胞胎,就是雅各和以掃,這雙胞胎將來要成為兩族,也要成為兩國。

“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這一句話相當於買地的地契,神已經將長子名分賜給了雅各,誰也不能奪走。這一句話啟示並預言,神已經揀選了小的雅各,他要得到神所賜的,長子名分和其中的福分(創二七27),這福就是繼承神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福(創十二2~3,十七6,二五5),而哥哥以掃則要服侍(侍奉)弟弟雅各(撒下八14)。

為什麼雙子還沒有生下來,神就揀選了小的?第一,因為神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5)第二,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神揀選人的意志,堅定不移(羅九11~12,思高譯本),因為,神不在乎人的行為,只在乎召人的神。所以,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這樣,神就揀選了雅各。

以掃與雅各在母腹裡“彼此相爭”的目的,是不同的。根據後來的記載可知,以掃所爭的不過是物質上的,養生的五穀新酒(創二七37);而雅各想要得到的,卻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永遠的福分(創十二2~3,十八18~19)。

24-26節 如同神所預知的,她生下了雙胞胎。以掃生下來渾身有毛,為後來雅各冒充以掃,得到長子名分的祝福提供了便利(創二七23)。雅各在母腹裡沒有爭贏以掃,最後雅各只能抓住以掃的腳跟(何十二3),生了下來,成為次子,這是他們彼此在母腹裡就開始爭奪長子名分的證據,這個爭奪不是單方面的,而是雙方面的,不能解釋為雅各抓奪以掃。而且,神已經揀選了雅各,所以,就算以掃生為長子,也得不到長子名分,因為,神揀選的人意志,堅定不移。

這時,以撒年正六十歲,從結婚到利百加懷孕,生下雙胞胎(創二五26),他們等了二十年。亞伯拉罕這時正一百六十歲(創二一5),按照神的約,他家裡的男丁都要行割禮(創十七12),所以,以掃也行了割禮,也是神的子民。因為,他貪戀世俗的食物(來十二16,創十三10~11),如同羅得愛世界一樣(創十三10~11),所以,不討神的喜悅(羅九13)。

2 但是,雅各卻在神的旨意之外,附加了他自己的辦法,用紅湯向以掃購買,神已經賜給他的長子名分。(創二五27~34)

27-28節 以掃打獵是為了自己的食物,因為他貪戀世俗(來十二16)。而以撒愛以掃的原因,是因為他常吃以掃的野味,為了自己的享受和滿足,這是出於人肉體的情慾(加五19~21),這情慾就是人的私慾(彼前二11,加五22),這私慾就是出於撒旦(約八44),使人不聽從神的吩咐。以掃也一直用野味討他父親的歡喜(創二八8~9),這導致後來以撒在祝福時,不顧神揀選人的旨意,而是要按照自己的偏愛,要將長子的福分賜給以掃(創二七4)。

“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比喻他從小就是一個安靜等候神的人。“帳棚”是臨時的居所,比喻他與祖父亞伯拉罕一樣(創十二8),隨時在等候神的吩咐。利百加愛雅各,說明她一直將神的揀選存在心裡,知道神將長子名分,賜給了雅各。

29-34節 與雅各的安靜相反,以掃卻為了世俗的食物而勞碌。有一天,以掃打獵回來,非常的累,就向正在熬湯的雅各,討要紅湯喝。接著,從他們兄弟二人的對話,給我們看見:以掃並不在意長子名分,他只在乎能吃的食物(來十二16)。雅各卻趁機叫以掃把長子的名分賣給他,說明他所在意的,是神所賜的長子名分。但是,我們卻要知道,如果他完全相信神的揀選,相信神已經將長子名分賜給了他,他就不需要用紅湯,買以掃的長子名分,他這樣做乃是多此一舉,是在神的旨意之外,附加了自己的辦法,因為,神揀選人的意志必堅定不移,神的旨意必定成就。這也是聖經所記載的,他第一次與神與人較力,並且得了勝( 創三二28),其實,這也暴露他的信心是軟弱的;而信心的軟弱,是因為不能信靠神的旨意。

這樣,以掃為了吃喝,就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就是輕看了神賜給亞伯拉罕的一切福分,這是聖經的結論,也是神對以掃的結論。這不是不順服神之人的結論,就是他們說雅各抓奪了長子的名分(創二七35~36)。“以東”是紅色的意思,警示人不要為了紅湯,出賣長子名分。

聖經創世記第二十五章國度查經 亞伯拉罕按著神的公義 安排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