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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明史編纂特點三論

2022-01-10由 善本古籍 發表于 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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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明史編纂特點三論

明朝歷史,明朝人稱為“昭代史”或“國史”,清初遺民稱為“先朝史”,後代稱為“明史”。自明朝嘉靖中期開始至清康熙中期(約1544-1695年),大概150年左右,明史編纂呈繁榮局面。①本文擬對以前關注不夠的明史作者群體空間佈局上的特點、橫向交流上的特點、明史編纂方式中出現的新現象等問題作一論述。②

一、南方地區修史成風

關於人才的地理分佈,近年來在文學家方面做得比較多一些,而史學家方面相對來說則幾乎沒有涉及。此處擬對明末清初的明史編纂諸家的地理佈局作一分析。

從空間上說,私修明史首先是從福建、廣東破冰的。《龍飛紀略》作者吳樸(1500?-1570年)③是福建詔安人,《皇明啟運錄》、《皇明通紀》作者陳建(1497-1567年)是廣東東莞人。接著,由南而北,浙江、南直隸、江西諸地也開始有人修史。

1。浙江籍:《吾學編》作者鄭曉(1499-1566年)浙江海鹽人,《昭代明良錄》作者童時明(?-1619年)浙江淳安人,《明史概》作者朱國禎(1558-1632年)浙江吳興人,《昭代芳摹》作者徐昌治浙江海鹽人,《國榷》作者談遷(1594-1657年)、《罪惟錄》作者查繼佐(1601-1676年)浙江海寧人,《明史紀略》作者莊廷鑨(?-1655年)浙江吳興人,《石匱書》作者張岱(1597-1689年)浙江紹興人,《通紀續紀》作者卜大有(1512-?年)、《通紀述遺》作者卜世昌和《皇明從信錄》作者沈國元皆浙江秀水人,《皇明法傳錄》作者高汝栻浙江仁和人。

2。南直隸籍:《憲章錄》作者薛應旂(1500-1576?年)南直隸常州人,《弇山堂別集》作者王世貞(1526-1590年)南直隸太倉人,《嘉靖以來注略》、《大臣年表》作者許重熙(1592?-1661?年)南直隸常熟人,《國初群雄事略》作者錢謙益(1582-1664年)南直隸常熟人,《明右史略》作者馮復京(1573-1622年)南直隸常熟人,《明史紀事》作者蔣棻(1610-1664年)南直隸常熟人,《明史記》作者吳炎(1623-1663年)、潘檉章(1626-1663年)南直隸吳江人,《開國功臣錄》作者黃金(1447-1512年)南直隸定遠人,《皇明副書》作者吳士奇(1566-?年)南直隸歙縣人,《識大錄》作者劉振(?-1648年)南直隸宣城人,《通紀集要》作者江旭奇(1564-1633年)南直隸歙縣人,《通紀全書》作者董其昌(1556-1637年)南直隸上海人。

3。福建籍:《名山藏》作者何喬遠(1558-1632年)福建晉江人,《昭代典則》作者黃光升(1506-1586年)福建晉江人,《皇明十六朝廣匯紀》作者陳龍飛(1594-?年)福建晉江人,《國史唯疑》作者黃景昉(1596-1662年)福建晉江人。

4。江西籍:《皇明大政記》、《國朝列卿紀》作者雷禮(1505-1581年)江西豐城人,《皇明書》作者鄧元錫(1529-1593年)江西南城人,《皇明大紀》作者夏浚(1497-1562年)江西玉山人,《明政統宗》作者塗山江西南昌人。

5。廣東籍:《皇明史竊》作者尹守衡(1549-1631年)廣東東莞人,《西園聞見錄》作者張萱(1558-1641年)廣東博羅人。

6。湖廣籍:《皇明大政纂要》作者譚希思(1542-1610年)湖廣茶陵人,《鴻猷錄》作者高岱(1508-1564)湖廣京山人。

以上,凡南直隸13人,浙江12人,福建5人,江西4人,廣東4人,湖廣2人。總體上說,私修作者以浙江、福建、廣東、南直為主,其他唯《肅皇外史》作者範守已(1547-1613?年)、《國史紀要》作者張銓(?-1621年)、《明書》作者傅維鱗(1608-1667年)、《明史紀事本末》作者谷應泰(1620-1690年)4人是北方人。

何以明史建構由南興起、由南而北?這可能是由中國經濟文化水平的地區差距決定的。區域差距反映出各地文化發展水平的不同,南方地區是公認的經濟、教育、出版、文化發達之區,讀書人層面較厚,關注國史寫作的人也多,而北方則遠不及。同時,這也反映出南北意識形態束縛程度的不同。北方是權力中心地帶,思想束縛緊些,而遠離權力圈的東南地區則相對鬆弛。歷朝中國儒家教育注重培養士大夫的天下意識,他們雖身處各地鄉村,但個個都是“國士”,以天下為己任。身在江湖,卻心繫朝廷,關心政治。一旦危機來臨,部分憂世意識濃厚計程車大夫,就會站出來。南方士大夫急公好義,就會自覺承擔起明史的建構任務。

但南方史家們是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從事明史建構、刊刻與傳播的。譬如朱國禎,雖位至首輔,但家庭經濟不好。他與朋友講到晚年生活時稱:

惟國朝文獻,舊稍窺測。今薈萃諸書,刪煩補略,勒成一冊,可補我朝缺事。工夫約十之二三,計五套五十本之數,明年冬月可成。再明年,付木。刻費與紙料刷印,當用千金。拉舍親輩作會,可三百金。此外,則乞之相知在仕籍者。④

《史概》刊刻費預算千金,親戚承擔十分之三,朋友出資十分之七,完全靠捐款才得以出版。由此可見,古人是完全靠事業心才做成不朽之事的。南方士人表現出的勤奮、專一精神,是南方史學發達的內在因素之一。

二、史家間橫向交流的加強

在一個通訊落後、史家數量日益增多的時代,各地學者間的交流活動頻繁程度如何?這個問題前人注意不夠。在一個較大空間的國家裡,沒有公共圖書館,多數人單幹各做各的。文史研究更多表現為一種學者的個體行為,即便到今天仍如此,學者間沒有學術交流也照樣可以寫出專著來。但如果有一些橫向的學術交流,顯然更利於學者個人及群體學術水平的提高,更有利於學術研究的合理佈局,這也正是今日社會學術活動頻繁的原因所在。明末清初是中國學術文化發展的一個高峰期,那麼當時學界交流活動又是如何的呢?存世明人文集中的書信大量出現,說明當時的學術交流活動已比較頻繁。下面據明人文集提供的一些明史作者群間的交往細節,可對當時學術發展的橫向背景作一探索。

陳建《皇明啟運錄》刊刻後,得到了同縣好友、著名史家黃佐(1490-1566年)的稱讚。黃佐勸陳建效法東漢的荀悅(148-209年),把書續寫到正德朝(1506-1521年),成“昭代不刊之典”。陳建接受建議,於是又廣搜材料,投入到續寫工作中。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皇明通紀》42捲成。這就是學術交流之功。

鄭曉與雷禮是好朋友,在吏部時,他倆經常探討明史撰寫的有關問題。雷禮見過《吾學編總目敘》及部分書稿,“時全書未成,期日後彼此考訂,以竟初志”⑤。雷禮作專門性的《皇明大政記》與《國朝列卿紀》,應是二人有自覺性的學術分工。

再看朱國禎與何喬遠間的聯絡。天啟三年(1623年),朱國禎入京為禮部尚書時,曾抄得何喬遠《名山藏》抄本,於是關注何氏修史活動。崇禎三年(1630年),朱國禎決定刊刻《史概》後,曾給何喬遠去信。何喬遠在回信中稱:“所最奇者,老先生留心本朝事,而遠亦同斯志……老先生近歲所修,未及續刻,知有所疑避。今其時矣,願再刻海內,以示同志。”⑥這段材料回答了兩個問題,一是何氏為何關注明史?沒有記錄,明朝歷史活動就不會記錄。二是朱國禎《史概》何以只刻半部?“有所疑避”是朱國禎《史概》只刻半部的重要因素。由此可知,朱國禎與何喬遠之間始終保持著一定的學術聯絡。

尹守衡與張萱也有經常性學術交流。尹守衡回到家鄉,知政治前途已絕,乃重新定位,調整自己的奮鬥方向。他早年熟讀《左傳》、《史記》,比較欣賞左丘明、司馬遷,一直有意做史家。他覺得明朝已有200餘年歷史,“文獻具有足徵,代多纂述”,於是就想“斟酌前賢,採訪近世,刪成一代全書,名之曰《史竊》,擬附竊取之義”。訊息傳出,“聞者群起而笑之”,於是擱筆。正在輯著《西園匯史》的朋友張萱聽說後,特意寫信鼓勵,曰:“吾以今人論古人,無傷於今人,故免於誚。子以今人論今人,宜滋多口也。雖然,子筆大如椽,直如矢,必勉之,毋避敵而退舍。”⑦於是,尹氏築書齋“蕩雲航”,專心從事《史竊》寫作工作,惟和朋友張萱經常交流寫作心得。受尹守衡作《史竊》啟發,張萱下決心編纂了《西園聞見錄》:“先生嘗為《史竊》一書,蓋明興二百五十餘年得失之林也,此天壤俱敝者,餘不能贊一詞,因竊取先生之義,為《西園聞見錄》二百卷,以庶幾於謀野之業,以從先生後。自先生《史竊》出,而餘且焚硯矣。”⑧在朋友困難時,加以鼓勵;受朋友啟發,另成一書。這正是學術交流之功。

再是朱謀與許重熙、錢謙益間的學術交流。在江西明宗室中,有一位著名學者朱謀(1550-1624年),“貫串經史,博覽群籍”,撰寫過《邃古記》、《藩獻記》等112種。又“留心國典”,“通曉本朝掌故”,關注明史編纂。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後,錢謙益決意寫國史,朱謀知道後,特意寫信給錢氏,稱“二百年來,尚無成史,非公誰任此任者?吾老矣,粗有纂述,多所是正。願盡出其藏,以相佽助”⑨。他抄了一年多的資料,可惜在託錢謙益同宗帶回的路程中燒燬了。也約在這個時候,許重熙因科場失意,漫無奮鬥目標,遊學到江西朱謀家。他說:

縱談夜半,予不勝意癢。歸客受之(錢謙益)齋中,得盡讀本朝實錄。檢點舊事,擬撰六表,而《大臣表》最先成。有悅之者,私取梓焉。萬曆諸公,稽考不備,猶未卒業。鬱儀貽書督我,遂因受之,草次成編。⑩

兩人的談話十分投機。許重熙禁不住朱氏誘導,決定選明史作為自己的主攻。江西之遊後,許重熙回到常熟,結識同縣名流錢謙益。時錢氏罷官在家,正準備修明史,家中蓄有豐富的明史資料。許氏結識錢氏後,因志趣相同,遂入住錢家借讀。他讀到了《明實錄》等書,計劃撰寫六個年表。由於朱謀的寫信督促,於是先成《國朝殿閣部院大臣年表》。許重熙、錢謙益是年紀差不多的青年學人,在許重熙成為明史專家的道路上,朱謀的勸導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何喬遠長期里居,但講學交流活動不斷,培養了不少學生,也影響了不少朋友。《東西洋考》作者張燮(1574-1640年)是何喬遠的朋友,他們之間有較多往來。內閣大臣蔣德璟(1593-1646年)、黃景昉(1596-1662年)都是何喬遠的學生。黃景昉《國史唯疑》脫稿於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前(11)蔣德璟有意修《明書》,稱:

而餘更有商者。昭代皇宬既秘不可窺,諸稗史《通紀》、《傳信》諸書,尤多舛陋,易誤來學。試以實錄為綱,而合鄭端簡、王弇州及吾師何氏《名山記》之類,成一部《明書》,何如?餘不敏,病未能也,請以俟君子。(12)

從其仍稱何書為《名山記》來看,這封信應寫於天啟初年(1621年)前。

還看錢士升(1575-1652年)與許重熙和談遷的交往。錢士升做過閣臣,是當時江南史界一大領袖,在他周圍聚集了不少布衣學者,如許重熙、談遷等。許氏晚年和錢士升交往較多,自稱門下士,而錢氏向來視許氏為良友。明亡後,錢士升以《宋史》南渡後“尤偎雜失次”,決定改寫《南宋史》,許重熙出力甚多:“修《南宋書》,袁閎土室,自一二行腳往來外,至戚亦罕覯其面。獨先生(許重熙)至,一編相對,有非左右所得知者。”(13)約順治七年(1650年)秋,《南宋書》成,許重熙將稿子帶回常熟,替每篇作了論贊,且謄抄正稿,開始刊刻。順治八年春,許重熙曾給錢士升寫信:

自去秋一覲道範,不覺又已春季……去臘,便欲遣僮正為寫字人,遲遲至今。寄上李綱、呂好問、宗澤、張邦昌、吳玠、張浚共六卷,並刻過一本,餘當更寫之,五月後自攜至耳……門下重熙頓首啟。(14)

可惜錢氏這年就死了,《南宋書》也因此未能刊刻完。原稿藏於許重熙處,到嘉慶間,始由蘇州書商席氏“掃葉山房”刊刻於世。由此可知,沒有許重熙的幫忙,錢士升難以完成《南宋書》。談遷《國榷》初稿失竊後,決心重修。他作《上錢塞庵相國書》,得到了錢氏的支援,他來到了錢士升家,僱人抄錄了《明實錄》,又蒐集到了不少新書,如朱國禎《史概》、何喬遠《名山藏》、許重熙《憲章外史續編》與《國朝殿閣部院大臣年表》等。於是,他再以實錄為主,遍考群籍,成《國榷》初稿,時為順治八年(1651年)。順治九年,錢士升卒,談遷以門下士身份,作《錢相國誄》。由此可知,沒有錢士升提供實錄,談遷就難以實現重修《國榷》之願。

查繼佐與張岱間也有聯絡。查繼佐擬到山陰拜訪張岱,《東山外紀》卷二雲:“山陰前輩張宇(“宗”之誤)子留心明史二十餘年,汰繁就簡,卷帙初備。欲移其草,就先生共為書。”(15)這裡僅說查繼佐準備拿了初稿,與張岱合著明史。張岱有《讀查伊璜三說》詩,稱:

高軒前歲過吾廬,得見異人讀異書。搏虎搏龍力不暇,急與之角有昌黎。古來作史有幾個?字字皆拾龍門唾。自出手眼惟君能,廿一史中參一座。皇明史宬一無留,草野收藏可汗牛。老生得此全無用,助爾添修五鳳樓。家傳投來集若雲,其中清濁未能分。多君筆有秋霜氣,一卷裁成冰雪文。古今史貴一人成,四傳春秋輔以行。折簡殷勤招及餘,他年留作褚先生。(16)

這首詩印證了《東山外紀》的記錄。查繼佐給張岱寫過信,“折簡殷勤招及餘”;張岱回了信,強調“古今史貴一人成”,婉言謝絕了合作要求,僅提供了部分明史資料。此信還透露,查繼佐曾在寫信的“前年”到過張岱家,張岱見過《罪惟錄》初稿,對查氏及其著作的評價很高。

以上零星材料表明,明末清初的明史作者群體之間,有一定的學術交流,相互之間也有一定的影響,這是符合學術發展規律的。

三、編纂方式的集體性與整體性

1。對集體編纂的重視

一般說來,私人修史屬個體行為,至多有朋友參與意見。但到了明末清初,一些新的編纂方式也出現了,如合作寫史,吳炎、潘檉章合編《明史記》,王錫闡、戴笠也寫了一部分。查繼佐修《罪惟錄》,徐元文(1634-1691年)、範兆芝(1624-1658年)、張岱,都曾是被邀請物件,他的不少門生實際參與了修史工作(17)。從科學研究的角度來看,每個人知識結構不同,思維方式不同,一個人想獨力完成綜合性的國史也確實有困難。邀人合作,無疑是一種理想的修史方式。

甚至,在江南富裕的新興市鎮上,竟有富人出資設局修史,如南潯鎮莊氏。由於莊氏史案的政治影響太大,結果後人往往只關注其負面影響,而對莊氏修史本身所體現的時代意義思考不足。其一,江南富人參與修史行列。江南是明末清初中國最為富裕的地區,由於傳統的重文傳統,也使不少新興的富人關注文史編纂,在此方面莊氏家族是一個典型。其二,民間設局修史現象出現。中國歷史上,只有政府設局修史,個別史官和個別地方幕府設局修史,未見有財力的民間學人出面設局修史。莊氏此舉,無論如何是一個新現象。長期以來,我們為顧炎武“瞽史”說所左右,稱莊氏是富室子弟、瞎子,為了揚名,於是仿左丘明,奮筆修史。莊氏雖非一流史才,但還是有些文史之才的。更為重要的是,莊氏不是傳統的學者獨立著史,而是設局修史。他的角色是個主編,他的能力表現為組織管理。據查繼佐記載,莊氏“延三數知己,窮日夜之力,纂次磨對,苦浩繁無所制。且負至性,生無所嗜好,必手求此書。久之,因勞失明。就醫數百里外,猶閉目引史學充左右,令人口誦不休也”(18)。更可貴的是,莊氏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才能有限,所以,修史時也想聘幾個名家當“顧問”。其三,金錢報酬現象的出現。中國歷史上,修史多為官修或私修,兩者共同特點是沒有金錢報酬。而莊氏修史,則自己出錢請人修史,“計字每千,酬金三十兩”(19)。從傳統的重義輕利觀念來看,談錢有辱斯文,計字酬金是一種侮辱修史神聖事業的行為。而從現代工商觀念來看,按勞計酬,發放稿費,則是肯定腦力勞動價值的表現。當時這對窮知識分子來說,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其四,是編纂時間短。莊氏何時始修《明史紀略》,文獻沒有明確記錄,大體在明亡以後。由於是集體創作,所以,編纂所用時間並不太長。時間短,見效快,正是集體專案的特點。

2。編纂的整體計劃性

到了明末清初,研究與編纂明史,目標不完全是一本書,而是有整套計劃。如何喬遠編纂《名山藏》之外,又編《名山編年》。談遷編完《國榷》之餘,想編纂一部紀傳體明史。查繼佐有一套寫作計劃,於明朝成《明史》《明文》、《明詩》、《明制義》,“併成一代之書”(20)。黃宗羲晚年有一套雄心勃勃的編寫計劃,即於宋、元、明三朝,各編一部儒案、文案、史案。黃氏是先從編《明文案》、《明史案》、《明儒學案》入手的:“其所撰述,自洪、建以來國家大事、人臣賢邪及歷朝章疏,曰《史案》;方正學而後至陽明、蕺山論學案旨,授受相承,曰《學案》;錄三百年以來名文,曰《文案》。”(21)今《明文案》(即《明文海》)、《明儒學案》存世,惜《明史案》沒有傳下來。谷應泰於明史有一套“全史”編纂計劃,準備於明朝歷史分別寫作《明紀》、《通鑑》及《紀事本末》三部書。

下面擬結合新資料,對谷應泰作一重點分析。關於谷應泰史學研究,長期以來困於著作權之爭,侷限於《明史紀事本末》一部書,讓人感覺谷氏是一個舞文弄墨的學官。這種認知是大有問題的。筆者首次注意到了幾條資料。順治十五年(1658年)十二月谷應泰為浙江石門(今屬桐廬)範光宙《史評》寫的序言稱:

餘嘗不自量力,思追蹤古人,以備修史之闕,於全明二百六十餘年,搜葺見聞,分為《明紀》、《通鑑》及《紀事本末》三書。日編月錄,渾汗呵凍不少輒,及今乃成,凡喪葛十餘易矣。據事考情,實錄雖國史,紀載雖名家,類皆有所遷就文致於其間,則一持之以平。雖不敢謂才力雄獨,上附左、馬,然每矢一議,似好惡不相闊於人者,三代猶存,此餘志也。(22)

這段材料表明,谷應泰有一個龐大的“全史”寫作計劃,於明朝歷史準備分別寫作《明紀》、《通鑑》及《紀事本末》三部書。《紀事本末》即今天所傳《明史紀事本末》,刊於順治十五年十月。需要討論的是《明紀》、《通鑑》兩部書。按傳統習慣,凡帶“紀”的都是編年體作品,只有帶“記”才是紀傳體作品。但從上文語氣來分析,《明紀》應是紀傳體明史,而《通鑑》才是編年體。康熙二十年(1681年)官修《明史》時,曾要求地方上提供未刊私修明史著作抄本,其中有“《明紀》,豐潤谷應泰撰”(23)一語。此《明紀》,不少人會想當然地理解為《明史紀事本末》,恐誤。因為與《明紀》同時進送的張岱《石匱書》、查繼佐《罪惟錄》、傅維鱗《明書》都是紀傳體明史,所以《明紀》是紀傳體明史的可能性更大。如此,就與前面谷應泰本人所言吻合了。

《通鑑》的書名令人費解,可能是《通鑑紀事》。據朝鮮使臣記錄,“豐潤人谷應泰為浙江提學時,合《通記(紀)》、《本末》、《(明紀)編年》、《(皇明)世法(錄)》等書,補以聞見,撰《通鑑紀事》一部五十餘卷,而始自至正,止於順治十年前。應泰死,而其子因刊行之”(24)。有學者以為“這裡的‘《通鑑紀事》一部五十餘卷’,雖然書名及卷帙有所出入,但其所指當為《明史紀事本末》無疑”(25)。這是思維侷限於谷氏只有一部《明史紀事本末》所致。今本《明史紀事本末》記事只及崇禎十七年,而此書“始自至正,止於順治十年前”,表明這是一部編年體明史。《明史紀事本末》早在順治十五年已經刊刻,而此書“應泰死,而其子因刊行之”,也旁證了此書就是谷氏所謂《通鑑》。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谷應泰死後,其子刊刻《通鑑紀事》的可能性是有的,當時政府正在修《明史》。可惜,《通鑑紀事》後不見著錄。

谷應泰所謂《通鑑》,也可能是《通鑑續編》。張均衡《適園藏書志》卷三曾著錄無名氏稿本《通鑑續編》132卷,殘存22卷,前有無名氏序,後有武康韋人鳳六象《讀實錄後序》,稱“餘惟因實錄之書,仿《通鑑》義類,便寓目焉。訂訛正謬,復作考辨百則於後。此老儒抱經之智,非太史職官之所掌也。武康韋人鳳六象氏序”。張均衡據此猜測《通鑑續編》作者就是韋人鳳,有的圖書館編目就直接署名“(清)韋人鳳撰”,我看此說須做進一步分析。從谷應泰《史評序》來看,這部《通鑑續編》應是谷應泰的“《通鑑》”,而無名氏《通鑑續編序》當也為谷應泰所作:

予自明季,慨然衰亂,即廣搜左右諸史。今於役兩浙,校士之暇,更得縱覽一代之典籍,盡取其治忽興衰之次序,編而輯之,得一百三十二卷……有明薛方山先生試士於浙,續以《宋元通鑑》。國家信史,自在蘭臺秘密,予不敢附溫公之後塵,而謬膺教士之後,竊欲比於方山之起也。是為序。

“今於役兩浙,校士之暇”,正是浙江督學谷應泰的口氣,而韋人鳳僅是一個普通貢生。比較合理的解釋是,韋人鳳是《通鑑續編》的執筆人,谷應泰是署名人,是《通鑑續編》智慧財產權擁有者。由前面可知,至順治十五年底,谷應泰完成了三部書,與此處之說正相吻合。嘉靖末年,薛應旂為浙江學政,修《宋元通鑑》。順治末年,谷應泰為浙江學政,續修“明通鑑”。兩者之間確實有相似之處,這是谷應泰引以為豪的事:

大題曰《通鑑續編》,小題曰《明紀》,而卷數相合。是宋元並未編而專紀明事也。僅存太祖朝十三卷,熹宗、懷宗一百十五卷至一百二十三卷。言及東事則抬寫,稱大清兵,亦並無忌諱之事,評曰均空其名。(26)

“言及東事則抬寫,稱大清兵,亦並無忌諱之事”,這也符合谷應泰的清朝官員立場。惟《通鑑續編》也稱《明紀》,容易讓人糊塗。由上所述,《明紀》是另一部紀傳體明史。

事實是,谷應泰自明季為諸生時,即已經關注明史,廣搜資料。到浙江以後,設“谷霖倉著書處”於西湖畔,廣搜明史資料,連當時未刊明史稿也徵集。谷應泰出錢徵集到了不少未刊手稿,如以“五百金購請”張岱《石匱書》,蔣棻(1610-1664年)(27)《明史紀事》也應徵人,而談遷《國榷》手稿有否徵入,目前無法定案。使用未刊稿,而且不註明出處,這在清代是允許的,康熙間政府修《明史》就是這麼做的。1830年,朝鮮使臣曾從北京購得全套《明實錄》,攜歸朝鮮。朝鮮人趙秀三(1762-1849年)為此作《皇明實錄歌》,其中有“四百六十一卷明實紀,當時史才稱谷氏……左有記事右記言,舊臣應泰今皇旨……豐潤之谷後式微,此本流落燕南市”語。《皇明實錄歌前言》稱,“此書蓋史館舊藏,谷氏之所據修全史者。”(28)這段材料有三點值得注意:(1)明確提到“修全史”,正與谷氏本人所言吻合。(2)谷氏曾得《明實錄》抄本一部,身後流落朝鮮。(3)“四百六十一卷明實紀”如何解?朝鮮所藏《皇明實錄》2825卷,461冊,所以,一般的說法,“四百六十一卷”就是“四百六十一冊”。由上可知,谷應泰是一貨真價實的明史專家。

而且,谷應泰邀集兩浙名士修史,絕非傳統所言僅《明史紀事本末》一書,而應是《明紀》、《通鑑續編》、《明史紀事本末》三部書同時進行。這麼龐大的明代“全史”編纂計劃,谷應泰本人顯然力不從心。雖然他正值年富力強的37~39歲年紀,但他的本職工作是輪流到浙江各地選拔人才,不常住杭州。如此,他肯定得利用督學權力,邀請部分信得過的浙江士人幫忙(29)如此,韋人鳳(30)、徐倬(1623-1713年)、張子壇等都有可能成為參與修史的浙江學者(31)。三年之內,他們分別用紀傳體、編年體、紀事本末體修成三部明史,確實是高速的。“江浙為書籍之淵藪”(32),浙江是明末清初明史編纂的中心地,人才多,作品多,精通明史而又擁有《明實錄》的谷應泰,想在三年之內主編成三部明史,應該是可能的。利用權力,請人捉刀代筆,最後署上“主編”甚至“著”,這類同現代集體專案的修史方式。

谷氏三部明史,後世僅知《明史紀事本末》,而不知道《明紀》、《通鑑續編》,《明史紀事本末》、《通鑑續編》已經出版,而《明紀》沒有刊刻的原因,開始是經費因素,後來是政治因素。順治十七年(1660年)十二月,因“真書清事”,谷應泰“為家僮所告”(33)。御史董文驥針對《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八《李自成之亂》將捕殺李自成功勞歸功於南明將領何騰蛟一事,參了谷應泰一狀,認為抹殺了清人出兵為明季君臣討賊之大義(34)。順治帝下令檢閱原書,“家人聞信,即將寫版投井之中”(35)。後雖“知其書無他,不之禁也”(36),但谷氏還是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40歲就被迫退出官場,不再染指明史編纂之事。谷氏修明史,不僅沒有帶來榮譽,反而葬送了自己的政治與學術生命,這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的。從此,他被迫隱居家鄉30年,過著十分低調的生活(37)。經此折騰,特別是康熙初年莊氏史案後,谷應泰自然不敢再出版《明紀》、《通鑑續編》兩書。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五月初十日,朝鮮人李德懋(1741-1793年)作為使團隨員身份入燕,途經豐潤,召谷應泰五代孫筆談,問及《明史紀事本末》。谷應泰孫“嚬蹙良久,乃曰:‘先祖坐此書被禍,故毀板不行於世。蓋真書清事,為家僮所告。康熙二十九年,年七十,坐死。登順治科,官至浙江提學。’書狀屢請詳言其事,其人竟秘諱不言,擲筆而起”(38)。谷應泰“坐死”事,未見其他中國方面的記錄或資料。不過,朝鮮使臣與谷氏子孫交流用的是筆談方式,所記當不誤,更可證《明史紀事本末》案對谷應泰及其家族的寒蟬效應。此事雖未出現殺人現象,但學術損失不亞於莊氏史案。康熙二十年(1681年)《明紀》被徵入史館,沒了下文,從此消失於世(39)。而《通鑑續編》稿本雖然傳了下來,但已經殘缺。這也可能是上帝吝嗇,一部《明史紀事本末》就讓谷應泰獲得極大身後榮譽,如果三部書都流傳下來,那他將成為歷史上唯一用三大古典史體寫作明史的史家。

四、餘論

明史的編纂,始於嘉靖中期,至康熙初期,前後近150年。從修史組織的形式來看,私修為主,官修僅一次,且流產了。從空間分佈上說,南方地區強於北方。明末清初的明史建構,確實出現不少新現象,如專業化的初現、注重史料的考信工作、對集體編纂的重視和編纂的整體計劃性等。這次明史建構,形成了豐富的明史文字遺產。成熟的領域,產生成熟的作品,豐富的明史建構遺產是清修《明史》比較理想的原因之一。

莊氏出資設館修史,谷氏用權設幕修史,清初確實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集體修史活動。莊氏、谷氏分別是專案負責人(或“學術老闆”),下面招了一幫“知識打工者”,分工合作,限時完成。最後,由專案負責人出資刊刻,他也就是智慧財產權人。明朝幾位本朝史專家,如鄭曉、吳士奇、尹守衡、朱國禎、何喬遠等,都是用幾十年時間來完成一部書,而清初出現的集體修史,則只要幾年就可以完成,這就是新的編纂方式。

現實政治利益與歷史求真原則間的協調與衝突,是歷史建構中永遠要遇到的一個基本問題。在明代,就已經出現“止書美而不書刺,書利而不書弊”現象。明清更替,遺民們站在明朝立場觀察問題,要如實記錄這段歷史;而清統治者站在新朝立場,要刻意掩蓋這段歷史,以維護自己的政治利益。雙方利益衝突的結果就是史案的發生。谷氏因抹殺了清人出兵為明季君臣討賊之大義而虛驚一場,莊氏則因記錄清人早期歷史和他書寫明清戰爭時的明朝立場而遭來滅門之災。谷氏、莊氏史案的發生,雖有不同民族新舊王朝更替的背景,但實際仍是一些漢族無恥政客為了個人利益而掀起的政治風波。

在明史寫作上,明代官修與私修的互動,反映在實錄的傳播與使用上。實錄的秘藏宮中,限制了明史的編纂;實錄的外傳,提升了明史研究與編纂的水平,但也限制了視野,讓他們過多關注政府史,而於民間歷史則重視不夠,更毋論史學理論。明實錄與明史學的關係確實密切。

明末清初的明史建構,整體敘述多於專業化研究。當時主要有兩大動機,一是反思,二是補缺。完美主義建構,就沒有問題意識,思想性就差,必然影響作品的深度。當時沒有嚴格的學術界和學術研究,於是,明史的編纂就不可能深入化。出於政治的重新建構,往往只有當代閱讀價值,而缺乏傳世價值。出於學術的建構,可能當代閱讀者不多,但因越來越精細化,難以被人代替,自然也就越有長久流傳價值。

如何深化明代史學研究?下面談三點設想:

(1)史源討論可以引入史學史研究。前人編書,缺乏研究,都是材料抄來抄去。現在的編書經驗告訴我們,未經過拷問,將別人的東西信手拈來,是很會出差錯的。史源分析是討論一部史著學術水平的重要手段,會促使人對材料讀得更仔細。沒有這種解剖,只有作品思想、體裁的整體介紹,就會顯得空洞。史學史研究之所以不對歷史學其他二級學科專家產生作用,正在於它的整體介紹,沒有對材料來源及水平做深入研究。

(2)建構的分類專門考察更重要。明史建構研究是順時考察,順時考察是整體考察,更有意義,更為主動。不同時代的書寫,是一個不同內容的選擇過程。不同時代的學者,都有權力加入修訂版本之列。從本質上說,不同時代同一體裁的明史著作,是版本的升級。傳統的史學史研究,偏重整體考察,但分類專門考察更為重要。譬如不同明史作品的帝王書寫考察、不同明史作品的分類傳記考察、不同明史作品的外國與四夷傳考察、不同明史作品的女性書寫、不同明史作品的忠孝節義書寫,這樣的分析如能更為深入,或許可以拓展出一片新的天地來。

(3)加強史料的蒐集與彙編。學者更看重第一手文獻,有材料才可以重新建構。從現代專業角度來看,需要有專業的史料彙編。如此積累,研究才會加深。電子版四庫全書、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四庫禁燬書叢刊、四庫未收書輯刊、明清實錄等諸部大型叢書的出現,將方便當代學者,大大提升明代史學研究的水平。(錢茂偉)

註釋:

①關於不同時期史學家們建構明史的狀況,錢茂偉的《明代史學的歷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及有關論文中已有闡述(詳參錢茂偉:《明代史學編年考》附錄,中國文聯出版社2000年版)。也參楊豔秋:《明代史學探研》(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②20世紀的明代史學的總體研究概況,詳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研究史述略》,盛邦和主編《東亞學研究》,學林出版社2000年版;也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敘論》。關於明末清初史學的特徵研究,較早的有葛兆光:《明代中後期的三股史學思潮》,《史學史研究》1985年第1期;姜勝利:《明代野史述論》,《南開學報》1987年第2期;喬治忠:《清代歷史文獻學的發展》,《清史研究通迅》1989年第1期。90年代以後,主要有錢茂偉:《論明代中葉當代史研撰的勃興》,《江漢論壇》1992年第8期;錢茂偉:《論晚明當代史的編纂》,《史學史研究》1994年第2期;錢茂偉:《也論清代初期的明史學成就》,《歷史文獻研究》北京新七輯,1996年出版。

③吳樸生卒年,據“福建省情資料庫”(www。fjsq。gov。cn)所列“吳樸”條,此前有關資料均不詳。

④朱國禎:《朱文肅公集·書·答陸大夫》,《續修四庫全書》第1066冊,第220頁。

⑤雷禮:《吾學編序》,見鄭曉《吾學編》卷首,《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⑥何喬遠:《答朱平涵相國書》,《鏡山全集》卷三四,崇禎刻本,日本內閣文庫藏。

⑦尹守衡:《敘傳》,《史竊》卷一百五,《續修四庫全書》本。

⑧張萱:《壽尹用平年兄八十有一序》,《西園存稿》卷十八,康熙刊本。

⑨錢謙益:《寧藩中尉貞靜先生謀》,《列朝詩集小傳》下冊,閏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778~779頁。

⑩許重熙:《自序》,見許重熙《國朝殿閣部院大臣年表》卷首,萬曆刊本。

(11)今有陳士楷、熊德基整理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12)蔣德璟:《鑑杓序》,見黃宗羲:《明文海》卷二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3)錢佳:《賜餘堂年譜·識》,見錢士升《賜餘堂集》附錄,四庫禁燬書叢刊本。

(14)錢士升:《賜餘堂集》卷十附錄。

(15)見沈起、陳敬璋著,汪茂和點校:《查繼佐年譜、查慎行年譜》附錄,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112頁。

(16)張岱:《張子詩粃》卷三,見張岱著,夏鹹淳校點:《張岱詩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17)梁紹傑、明柔佑:《關於張岱石匱書的幾個問題——以撰寫過程及流傳為中心》,香港《明清史集刊》第八卷,2005年12月出版。

(18)劉振鱗、周驤:《東山外紀》卷二,見沈起、陳敬璋著,汪茂和點校:《查繼佐年譜、查慎行年譜》附錄,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115頁。

(19)範韓:《範氏記私史事》,見周延年輯:《南林叢刊》次集,1939年版,第11頁。

(20)劉振鱗、周驤:《東山外紀》卷二,第111頁。

(21)李鄴嗣:《答溧陽週二安書》,《杲堂文續抄》卷三,見李鄴嗣著,張道勤點校:《李杲堂詩文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22)谷應泰:《史評序》,見範光宙:《史評》卷首,《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

(23)康熙二十年五月十九日聖旨,見傅維鱗:《明書》卷首,《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

(24)趙榮福:《燕行錄》,見《燕行錄全集》卷三六,韓國東國大學校出版社2001年版,第441頁,轉引自王振忠:《朝鮮燕行使者所見十八世紀之盛清社會》。

(25)王振忠:《朝鮮燕行使者所見十八世紀之盛清社會》,載尹忠男編:《哈佛燕京圖書館朝鮮資料研究》,韓國景仁文化社2004年11月版。

(26)韋人鳳:《通鑑續編後序》,見張均衡:《適園藏書志》卷三。

(27)邱炫煜:《明末清初蔣棻及其〈明史紀事〉之研究》,《簡牘學報》1997年第1期。蔣棻生年,據《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庚戌八月十九日生”補,《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寧波出版社2006年版。

(28)孫衛國:《〈明實錄〉之東朝鮮及其影響》,《文獻》2002年第1期。

(29)陳祖武:《明史紀事本末》,見倉修良主編:《中國史學名著評介》第二卷,山東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01~317頁。

(30)(道光)《武康縣誌》卷十九《韋人鳳傳》:“韋人鳳,字六象,康熙初歲貢生。與兄人龍、弟人駒皆好學,善屬文,尤工詩。少隱萬山中,四庫六經,無不淹貫……著有《萬里志》、《緱城集》。又撰《顯寧寺志》,未成,卒。”

(31)徐泓:《〈明史紀事本末·南宮復辟〉校讀:兼論其史源、編纂水平及作者問題》,《史學史研究》2004年第1期。

(32)李德懋:《入燕記》,見《燕行錄全集》卷六六~六七,轉引自王振忠:《朝鮮燕行使者所見十八世紀之盛清社會》。

(33)李德懋:《入燕記》,見《燕行錄全集》卷六六~六七。

(34)王崇武:《董文驥與〈明史紀事本末〉》,《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本上冊,1948年出版。

(35)王樹枬:《勝水巵言》,見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第四冊末附,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618頁。

(36)徐世昌:《谷應泰》,《清畿輔先哲傳》卷十九,北京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37)人們對谷氏晚年生活了解甚少,以致有人懷疑谷氏的史才。谷氏有《築益堂文集》、《築益堂詩集》,當可補其晚年生活資訊,惜流傳不廣,閱讀者甚少。

(38)李德懋:《入燕記》,見《燕行錄全集》,卷66~67。

(39)範守已有一部紀傳體《明史提綱》,朱彝尊送進史館後,也沒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