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粵利粵,奧利奧、雷碧,雪碧……傻傻分不清楚?山寨假貨背後侵犯的智慧財產權案
2021-12-18由 法治崇州 發表于 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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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一生
有沒有為山寨品拼過命?
粵利粵、雷碧、康帥博……
山寨貨簡直是一個大型模仿秀。
不過,
山寨貨是“模仿”,
仔細看還能辨別出不同。
而有些假貨外包裝幾乎一模一樣,
防不勝防。
這些山寨假冒品侵犯了什麼權益呢?
跟著小編一起,
瞭解
侵犯智慧財產權案
,
以及案件背後的
保障民營經濟
的意義。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福建恆安集團有限公司到大邑縣公安局報案稱:大邑縣三岔鎮某紙廠在生產假冒的品名為“心相印”的紙品。
當月,大邑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並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李某一為獲取非法利益,於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間,聯絡徐某某、李某二、戈某某、李某三等人在位於大邑縣三岔鎮某村紙廠內,專門設定生產車間生產假冒偽劣”心相印”牌紙品。
李某一又僱請李某四為駕駛員將生產的成品拉至悅來鎮一倉庫堆放,其再加價賣給重慶、貴州、成都等地的買家。在生產銷售期間,侯某某、牟某某參與日常管理,並核對賬目。截止被查獲時,銷售假冒“心相印”牌紙品約200萬元。
2018年3月,大邑縣公安局以周某某等11人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向大邑縣檢察院移送起訴。
大邑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後,審查發現:該案存在事實不清,證明部分犯罪事實的證據不足,起訴意見書中對部分犯罪事實的定性存在錯誤的問題。期間,兩次退回公安機補充偵查並多次引導取證,2018年8月, 公安機關補查重報。
2018年9月,大邑縣檢察院對周某某、李某一、黃某某、牟某某、侯某某五人以
假冒註冊商標罪
起訴,涉案金額為130餘萬元;對徐某某、鄭某某以
非法制造註冊商標標識罪
起訴,涉案金額為17餘萬元;建議公安機關撤回對李某二、李某三、李某四、 戈某某四名工人的起訴。
典型意義
本案是大邑縣近年來發生的
情節特別嚴重的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
,大邑縣檢察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取證,糾正取證方向的偏差,及時收集關鍵證據;
對案件事實予以重新認定,根據證據認定的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對部分犯罪嫌疑人變更起訴罪名,確保適用法律準確,提高了指控罪名的精準度和案件質量;
建議撤回對參與程度較小的工人的起訴,有效防止打擊面過大,引發不必要的負面社會影響。該案的辦理,
依法保護了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
為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精準的“檢查產品”。
同時也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要求,進一步強化和規範對智慧財產權案件的法律監督,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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