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學法」非法收購虎骨泡酒,一男子獲刑十年
2021-12-08由 禹城司法 發表于 畜牧業
老虎牙價格多少一個
常言道:好奇害死貓。一名男子因獵奇心理非法收購虎牙虎骨泡製虎骨酒自用,被青秀區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10000元。
(圖片來自網路)
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間,王某在網上向一名越南籍男子以每顆11000元的價格購買了老虎牙三顆,又以3000元的價格購買了老虎骨頭一斤,用於泡製虎骨酒。后王某又從安徽籍女子處以20000元的價格購買老虎骨頭8斤,並將這些虎骨加工後存放在自家雜物房內。2018年8月,森林公安民警對王某住所進行搜查時,發現並扣押了這批虎骨、虎牙製品。經自治區森林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進行DNA序列比對,發現查扣的物品中有六份檢材屬貓科虎、貓科獅子。經雲南瀕科委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涉案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經濟價值高達215000元。
青秀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王某明知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為自用而非法收購,且價值達215000元,情節特別嚴重,遂作出上述判決。本案扣押的虎牙三顆、虎骨一批、虎骨酒五瓶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全部予以沒收。
(圖片來自網路)
法官寄語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受法律保護,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都會受到法律制裁。不能心存僥倖,因好奇而以身試法。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每一個人的共同責任。野生動物是大自然的一份子,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拯救頻危野生動物就是拯救我們人類自己。
作者:藍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