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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管領:清代辛者庫人與包衣制度簡史

2021-08-16由 秦右史 發表于 畜牧業

什麼叫包衣奴才

在康熙晚年的“九子奪嫡”風潮之時,聖祖玄燁曾經訓斥責罵皇八子胤禩:你處心積慮、鑽營皇儲,不過是辛者庫賤婦所生,沒有資格覬覦帝位。這句話對親兒子來說,可謂相當惡毒、不講情面了,戳中了胤禩出身低微的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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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八子胤禩

那麼,老八胤禩母親衛氏家世如何呢?胤禩的母親衛氏出身於滿洲正黃旗,父親是正五品內管領阿布鼐,屬內務府辛者庫人。康熙二十年二月初十,衛氏生下胤禩,但沒有資格帶。三十九年十二月,才被冊封為良嬪,不久後晉封為良妃,是清朝首個出身內務府管領而得封妃位的后妃,可謂旗下辛者庫家族中的佼佼者。但是相比于軍功顯赫的旗主家庭,政治地位無疑比較卑賤,故而胤禩在這方面一直是比較自卑的,行為上只能如屢薄冰。

流放寧古塔和發配辛者庫是清代常見的兩種懲罰,也被各類影視劇不斷演繹建構。整個清代200多年,包衣是一種特殊的家僕,在性質上屬於人身領屬制度。從包衣成員的來源和管理上,清代早期可分為佐領下人、管領下人和莊頭人三類。其中,上三旗的包衣由朝廷內務府管轄,服侍皇室;下五旗的包衣分屬下五旗的王公貴族,服侍所在的旗下。康雍時代的年羹堯,隸屬於漢軍鑲黃旗,就是包衣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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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堯

辛者庫為滿語Sin Jeku之音譯,在史籍文獻中亦稱為身者庫、新者庫或薪者庫。辛者庫人是包衣最重要的來源之一,就是上文所說管領下人,分為內在和外入。內在就是原有的辛者庫人,外入就是後來罰入的辛者庫人。與典型的包衣制度類似,辛者庫可以分為內務府辛者庫,即上三旗辛者庫,稱為內管領;王公府第之辛者庫,即下五旗辛者庫,稱為府屬管領。

辛者庫制度存在一個源流與演變。天命七年(1622)正月初五日,清太祖努爾哈赤諭:遼東所獲養豬之漢人,及繡匠等有用之漢人,收入辛者庫牛錄。清廷入關之後,辛者庫人(sin jeku)即被稱為管領下食月米之人,意為“斤(金)鬥糧食”,這個組織下的奴僕被稱作sin jeku jetere aha,即“食斤斗糧食的奴僕”。可見,辛者庫的最初形態,是對異族、戰俘、工匠和罪犯的統一管理組織,並非是單純的賤民機構,而是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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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通志

後金政權確立之後,統治者將犯罪的官員發入辛者庫,是一個遊牧民族的慣例,可以看作犯罪株連和奴隸制的延申。一開始,罰入辛者庫僅僅針對旗人,後來擴充套件到漢人。根據《八旗通志初集》記載:天聰四年二等參將雍舜,曾緣事革,沒入辛者庫,給貝勒家。

康雍時期,不少犯罪的旗人及家屬被罰入辛者庫為奴,此後“入辛者庫”成為此時懲處犯罪旗人的重要方式。經過幾十年的發展,辛者庫演變為八旗之下的一種旗人組織——管領。實際上,清代辛者庫人絕大多數並非罪籍,且可以入朝為官,自稱奴才是一種榮耀,表示是自己人、親切。

身份制度是一種禁錮,老子英雄兒好漢,父親賣蔥兒賣蒜。但是,在制度框架下,也有不少如魚得水者。根據各類檔案及資料顯示,辛者庫出身者職務很多樣,不少還位居人臣高位,或者領了肥缺,比如大學士(百齡),內務府總管(來保),都統(迓圖),杭州織造(孫文成),內閣學士禮部侍郎(徐元夢)。辛者庫的秀女,也屬於旗籍範疇,可以進入宮廷服務,給家族帶來巨大的資源,幸運的還可以晉身為帝王嬪妃。根據嘉慶《大清會典》中的記載:

凡管領下俱為辛者庫人,其無官地者,十歲以上為一口,月給糧三斗六升;十歲以下為半口,月給糧一斗八升;至從前緣罪入辛者庫人,其口糧一體支給。

辛者庫人與包衣奴才不同,那些罰沒辛者庫的官員,不可保留私人財產,必須聽從主人調遣管理。據宗室奕賡的《寄褚備談》一書的記載:辛者庫乃半個佐領下食口糧人也,起初原系家奴,向例不許為官,內府俱賤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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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的罰入辛者庫

很明顯,辛者庫管領低於包衣佐領,口糧配給只有包衣奴才的一半。的確,相比於旗主身份來說,管領下的辛者庫人是一種低賤的奴僕,與主人有著較強的人身隸屬與依附關係,主榮俱榮主損俱損。當官的辛者庫人與包衣奴才共同構成了清代官場派系的基礎。 成為皇子、旗主、貴族們角逐權力的先鋒官。

老百姓是仰望權力集團及其附屬者的。在民間社會,“食辛者庫”一度還演變為身份的象徵,是很多底層民眾夢寐以求的事情,並不是電視劇中演繹的那麼慘。在康雍時期,緣罪發入辛者庫人有兩種型別:隨派管領和安插莊屯。不同型別的辛者庫人的地位存在顯著差異。康熙年間,有莊頭請求稽查各管領下人,“何項之人給食辛者庫,何項之人不給食辛者庫”,這種說法暗示了辛者庫僅為管領下人中的部分群體。同時,管領下的非辛者庫人包括了諸披甲人和有自耕田之莊頭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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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廷洗馬桶

當然,有混得好的辛者庫,也有混的差的辛者庫,只有少數人是幸運的。大部分辛者庫進入皇宮及王公府第之後,一般從事那些賤役苦差、備各公事需用驅使,如糊飾掃塵、三殿除草、清除積雪、運送米麵糧油、擔水、運牛乳、木柴及玉泉山水、造辦醬醋、餅餌、茶湯及淘洗果品,司管燈火、採買雜物、承應各處祭祀、看守陵墓、牧放牛羊駝馬等,人身自由比較小。《延禧攻略》中,魏瓔珞被曾罰為辛者庫賤奴。

在旗人奴才群體中,包衣、辛者庫人、賤民奴婢、旗下家奴構成了四個層級,包衣最優越,辛者庫次之,後兩者是最低微的,家族人完全沒有資格當選秀女和成為主子,也不具備抬旗的條件。而與包衣子女可以和主子通婚不同,辛者庫婦人多數處理雜務,比如製作祭品、針線活、打洗臉水等。宮廷及王公貴族府邸的管領下婦人,多數為日常清潔起居的職責,子女也必須侍奉主子,自主性比較低。如果沒有被主人相中,出頭機會相對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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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

康熙之後,辛者庫人還包括了各個地方旗人中的鰥寡孤獨、無力耕種者、無自耕田之莊頭人、城內及陵上匠役人、因罪抄家罰入旗下者,抄家犯罪者往往以漢族人居多,享受照顧者以旗人居多,發展為一種相當複雜的社會系統。整體來說,上三旗辛者庫人高於下五旗辛者庫人,京師辛者庫人高於盛京辛者庫人,城內辛者庫人高於皇莊辛者庫人。

乾隆之後,八旗制度衰落,生計艱難,管領下人中的辛者庫人比例越來越高,到了嘉慶時代,乾脆就把管領下人稱為辛者庫人,家奴性質愈發淡化。根據《內務府則例·會計司》記載:

盛京三旗辛者庫人及福陵、昭陵辛者庫人丁,十歲以上者為一口,月給糧一斤斗;五歲以上者為半口,月給糧半斤斗。

如此可見,辛者庫發展為對八旗制度的彈性保護,也是維持著旗人生計的福利制度,是朝廷經濟支出的大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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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小姐們

銳意改革的雍正皇帝登基之後,清查土地,整頓吏治,大量官員被罰入辛者庫,也促進了辛者庫人數量的增多,而且從奴隸性質向勞役懲罰轉變,辛者庫人慢慢有了政治權益,可以為官捐納,改變身份了。因此,到了乾隆年間,除了皇宮之外的辛者庫,成員構成已經相當複雜:

王公等府屬佐領,有分給之滿洲、盛京隨來之滿洲、烏喇滿洲、辛者庫滿洲、辛者庫漢人、舊漢人、旗鼓佐領下漢人、另記檔案漢人、匠役漢人、校尉漢人、投充漢人、撫順漢人各名色不同。

總而言之,辛者庫作為清代朝廷一個旗人管理體制,與包衣制度逐步合流,共同維持著八旗及佐領這個帝國集團。清代政治早期的遊牧性、原始性,到了嘉慶之後逐步消退,在制度模式上成為中國傳統的集大成和落日餘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