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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才能以涉及他人隱私為由拒絕政府資訊公開?

2022-11-21由 沈玉潮律師 發表于 畜牧業

涉政涉人涉私能言無不盡嗎

什麼情況下才能以涉及他人隱私為由拒絕政府資訊公開?

徵收過程中的各項資訊能否公開透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被徵收人能否順利取得補償,尤其是與補償密切相關的權利登記、補償款發放情況等。但是實踐中很多徵收人對於資訊公開這項工作並不重視,甚至百般阻礙被徵收人獲取相關資訊。沈律師今天給朋友們分享的案例就是這樣的,具體發生了什麼呢?

什麼情況下才能以涉及他人隱私為由拒絕政府資訊公開?

黃先生在農村的土地要被徵收了,在土地測量過程中,記錄人員都是用筆記錄的,字跡潦草,難以辨認,黃先生擔心記錄結果發生錯誤,便希望能夠與徵收方核實一下,如果確實有錯誤,希望能夠改正,以免耽誤自己獲得應有的補償利益。但是徵收方卻說:土地測量結果涉及到其他村民的隱私,不便公開,駁回了黃先生的申請。

面對這種情況,沈律師跟大家談談自己的看法,如果政府資訊確實涉及到他人的隱私,政府可以不公開,但前提是必須要徵求相關人員的同意,如果其不同意則可以不公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也是“可以”不公開,而不是“應當”不公開,因為還有例外情況:如果涉及到公共利益,即使涉及他人的隱私,也可以公開。

什麼情況下才能以涉及他人隱私為由拒絕政府資訊公開?

而在本案中,土地的測量結果影響到了廣大被徵收人的補償利益是否公開土地的測量結果屬於關係公共利益的事項,徵收方應當予以公開。黃先生在被徵收方駁回申請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政府資訊公開之訴,要求其公開相關資訊。

透過上述這個案例,相信您已經對徵收資訊的公開工作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想要獲取特定的資訊,可以先自己檢索,如果沒有相關資訊,就去申請政府資訊公開。

什麼情況下才能以涉及他人隱私為由拒絕政府資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