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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過期化妝品 萬寧萬城倩雅美容養生館被罰14.827萬元

2022-07-10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畜牧業

羅莎美容養生館怎麼樣

「本文來源:國際旅遊島商報」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徐明鋒)1月12日,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瞭解到,《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以及經營過期美體霜和過期舒活能量液,近期,萬寧萬城倩雅美容養生館被罰款14。827萬元。

據介紹,2021年9月18日,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對萬寧萬城倩雅美容養生會館進行檢查,在該會館二樓化妝品貨櫃上發現30瓶美體霜,標示:880元/瓶,限用日期及批號為20200413、G1304Y645;23支舒活能量液,標示:98元/支,限用日期及批號20220327、R2019327B901,其說明無中文標籤標識;青桑茶(代用茶)2瓶,標價186元/瓶,標示保質期24個月,未見生產日期;參苓茶(代用茶)2瓶,標價426元/瓶,標示保質期24個月,未見生產日期。萬寧萬城倩雅美容養生館現場提供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已超過有效期(有效期限: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月12日)。

商報記者注意到,萬寧萬城倩雅美容養生會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以及經營過期美體霜和過期舒活能量液,2021年12月31日,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萬寧萬城倩雅美容養生館作出經營過期化妝品處以產品貨值5倍的罰款(143270元)、對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行為處以5000元的罰款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張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