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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那些因案結緣的孩子們

2022-06-22由 北青網 發表于 畜牧業

盆血病嚴重嗎

6年來,每個“六一”兒童節前夕,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少年審判法庭的法官們都會在庭長李江的帶領下,去看望那些讓他們心中時常牽掛的孩子們。

近日,李江和法官範曉靜、鄭瑩帶著生活、學習用品,來到轄區內一處不足20平方米的簡易出租房,看望了從貴州大山深處來濟南生活的秦某和她的三個女兒。

初識

時間回到2017年,市中區法院少審庭法官鄭瑩在審理被告秦某與原告張某的離婚案件時,瞭解到夫妻二人均系外地來濟務工人員,兩人育有三個女兒,大女兒已經12歲,還在上小學;兩個雙胞胎女兒年僅3歲。丈夫張某自2014年以外出務工為由,離家出走,對家庭和孩子不管不問,且沒有支付給秦某和孩子生活費。2017年他突然到法院起訴要求與秦某離婚,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感情沒有完全破裂,判決不準兩人離婚。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鄭瑩瞭解到了秦某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難,獨自一人帶著三個女兒住在簡易出租房內。因為沒有錢給兩個小女兒上幼兒園和支付大女兒學校午餐的費用,秦某隻能在家裡照顧三個女兒,無法外出工作。丈夫不給生活費,母女四人的溫飽問題都很難保證,只能靠親屬、鄰居、朋友的接濟度日。

走訪後,鄭瑩把秦某和孩子們當時的生活狀況向庭長李江作了彙報,李江決定和少審庭的法官們一起盡最大努力幫助這母女四人。

牽掛

2018年,作為三個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秦某起訴丈夫支付三個孩子的撫養費,該案件由李江承辦。

在開庭審理和調解過程中,秦某出示了大女兒給父親發的簡訊:“爸爸,我和妹妹們想你了,你能回家帶我們去吃頓肉嗎?”短短一句話,觸動了少審法官們心靈深處中最柔軟的地方。庭審結束後,李江拿出自己身上的800元現金,塞到了被告張某手裡,對他說:“我們都是做父親的,你有義務撫養孩子。這錢不用你還,你去滿足孩子們的願望吧,盡一個做父親的義務。”

拿著錢,張某哭了:“我在外務工,並沒有掙到錢,實在是沒錢給家裡。”該案最終以調解的方式結案。

後來,秦某說,張某當天並沒有和孩子們在一起,而是把錢留給了女兒,自己又到外地打工去了。

此後,張某一直未按照調解書的內容履行義務,無奈下秦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但因為沒有財產線索,張某的賬戶中也沒有錢,只能暫時終結執行程式。

法官們瞭解到這一情況後,心中多了一分牽掛。春節前,大家集資購買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到秦某家中看望了她和三個女兒,並留下了一些錢,希望秦某樹立起對生活的信心,鼓勵她養育好三個孩子。

此後,每年的兒童節、中秋節、春節,法官們都會雷打不動地到秦某家中看望母女四人,並帶去慰問金和一些生活必需品。

幫扶

為了讓母女四人過得更好一些,2021年中秋節前,李江和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瑞冬聯絡了市中區婦聯和女企業家協會的領導,介紹這母女四人情況,看看能否給予一些幫助。女企業家協會的領導們和法官、檢察官一起在9月1日開學前看望和慰問了這母女四人。

在得知秦某的大女兒考上了中專,兩個小女兒今年要上小學時,女企業家協會的工作人員為她們送去了5000元慰問金,給孩子們購買了開學用的新書包和學習用品。同時,還為秦某“量身定製”,在不耽誤她照顧孩子的情況下,解決了她的工作問題;並承諾如果其大女兒願意,可利用寒暑假安排大女兒到相關企業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考慮到孩子的實際情況,工資為日結算,以幫助媽媽減輕一些家庭負擔。看到這母女四人生活慢慢好轉,法官們的心中也倍感欣慰。

希望

“少年審判工作關注的不是一個行為或者一件事,而是一個人。從這些年的少審工作經驗來看,我們少年法庭法官要幫助的也不僅僅是一個個孩子,更是一個個家庭。”李江說,“只要孩子需要我們,我們就一直都在。” 讓每一個從少審庭走出去的孩子,都能夠看到生活的希望,市中區法院少審庭的法官們從未停下關愛未成年人的腳步。

2021年,少審庭來了一個特殊的原告,是一個年僅10歲的孩子。她的父母離婚後,孩子判給了父親,但實際上孩子一直由爺爺和奶奶照顧。母親每月只支付不到300元的撫養費,還沒有按時給付。後來孩子的母親再婚再育。

由於孩子的父親出了車禍,拖欠他人大量的債務,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孩子的爺爺、奶奶年齡也大了,沒有能力外出工作掙錢養育這個孩子,所以孩子的爺爺作為孩子父親的委託代理人,到市中區法院起訴,要求孩子的母親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

在開庭審理時,孩子的爺爺情緒一度失控,泣不成聲。法官耐心地等待他的情緒平靜後繼續庭審。經過庭審查明,孩子的母親患有嚴重的貧血症,在一家餐館打工,每月收入僅有2000元左右,其再婚丈夫也沒有工作,家裡是靠領取低保生活,房子是申請的公租房,家庭生活也十分困難。按照規定,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可能得到全部支援。

在庭審結束後的調解過程中,孩子的爺爺得知孩子母親的現狀,又一度痛哭流涕。當天由於孩子的母親沒有出庭,是法律援助的律師代為出庭應訴和參加庭審,加之調解意見差距較大,調解未能成功。

李江在調解過程中同這個小女孩進行了交談。孩子雖然年齡不大,卻十分懂事,對法官說:“叔叔,我知道媽媽有病,身體不好,要不你判我跟媽媽過,我不上學了,我幫媽媽做飯在家照顧弟弟。”李江聽到孩子的話說:“你很懂事,你的這番話讓叔叔很感動,但是如果不上學,將來無法很好地融入社會,又能拿什麼來照顧自己的家人呢?”李江鼓勵孩子要努力學習,長大報答爺爺、奶奶的養育之恩。隨後拿出500元交給了孩子的爺爺:“我們可能不會全部按照你的要求來判決,但你不能放棄繼續撫養這個孩子,這點錢雖然解決不了你們的困難,是我的一點心意,好好地撫養這個孩子,她很懂事。”孩子母親的代理律師也受到了感染,將法律援助補貼的2000元錢透過手機微信轉給了這爺孫兩人,並留下了電話,說以後有困難,可以給他們提供幫助。案件最終判決讓孩子的母親每月支付撫養費700元。拿到判決書,孩子和爺爺一起到法院向李江表示感謝。

“保護孩子,就是呵護我們的未來。用法治的力量為孩子健康成長撐起一片晴空,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李江說。(李德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