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虎訴周立波誹謗案 周立波律師提出反訴 求償總額超過十億人民幣
2022-06-22由 蕭陶 發表于 畜牧業
莫虎為什麼不出聲了
莫虎訴周立波誹謗案,去年12月9日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佩裡駁回周立波的律師提出的取消該案的動議,准許原告對起訴書進行修改,要求原告於20天內提交,被告於20天內做出迴應。
去年12月21日,莫虎向法院提交修改後的起訴書,求償金額增加到3000萬美元。今年1月10日,周立波的律師董克文向法院提交答辯書。這一天剛好是佩裡法官要求被告作出迴應的截止日期。
莫虎為周立波辦理保釋
莫虎是“槍毒案”中周立波的第一任律師。在答辯書中,董克文提到周立波解僱莫虎的原因:第一,除了出庭之外,莫虎沒有做其他實質性的工作;第二,
莫虎收取高達20萬美元的律師費;第三,莫虎向同案另一名被告提供
法律建議,優先考慮別人的利益,又
跟捲入“槍毒案”的其他人有聯絡,存在重大利益衝突,
違反忠誠義務。
董克文的答辯書一共有38頁,既是答辯,又是反訴(Counter-Claim)。
董克文認為,由於莫虎不必要和無關的指控,涉及到(i)周立波試圖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ii)“槍毒案”撤案的方式,使得周立波
在其 3500 萬粉絲中的聲譽受到嚴重損害,因為這些指控被認為是對中國文化和社會的背叛。因為莫虎的蓄意破壞,周立波的聲譽和事業受到嚴重傷害,周立波承受著嚴重和極端的精神痛苦。
董克文又指莫虎違反
法律職業特權(Attorney-Client Privilege),使得周立波
遭受特殊傷害,
受到家人、朋友、同事、熟人、鄰居的嘲笑和蔑視,一般公眾將周立波的個性跟犯罪行為聯絡起來。這裡蕭陶多說一句。
法律職業特權是美國法律術語,這一特權鼓勵客戶充分和坦率地
向他們的律師
披露資訊,但律師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董克文認為周立波有權獲得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
和懲罰性賠償。具體訴求如下:
法院官網截圖
(a)
駁回原告修改後的起訴書;
(b)
退還被告20萬美元律師費中非應得部分;
(c)
判給被告精神損害賠償,
具體金額
在正式審判時確定
,但不少於3500萬美元;
(d)
因違反法律職業特權,判給被告損害賠償,
具體金額
在正式審判時確定
,但不少於3500萬美元;
(e)
因濫用訴訟程式,判給被告損害賠償,
具體金額
在正式審判時確定
,但不少於3500萬美元;
(f)
判給被告不少於3500萬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
(g)
賠償被告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師費、訴訟費以及其它費用;
(h)
法院認為公正和適當的其他救濟和進一步救濟。
至於為何要求3500萬美元,不是對標莫虎的3000萬,而是另有原因。對此,董克文的解釋是:
【原文】
Defendant Zhou has sustained a monetary damage in the amount of at least $35 Million Dollars if each and every one of his 35 million followers spends at least a dollar to view his performances。
法院官網截圖
【參考譯文】
如果他的 3500 萬粉絲每人花費至少一美元觀看他的表演,那麼被告周立波就遭受了至少 3500 萬美元的金錢損失。
為寫此文,蕭陶特地去看了周立波的微博,粉絲數已降到3478。6萬。不過,四年前他的粉絲數遠不止這個數,還不包括別的社交媒體上的。不管多與少,以這種方式計算求償額的確頗有創意。更何況還不是一個3500萬美元,而是四個。
要是累計起來就是1。4億美元,摺合人民幣超過十億元。
這不是周立波律師的第一次反訴。
2018年9月13日,周立波的律師就對莫虎的起訴進行過反訴。當時,莫虎的求償額為1000萬美元,周立波將反訴的求償額提高到3020萬美元。2020年4月27日,佩裡法官做出裁定,駁回周立波律師所提反訴中的第2至7項訴求,
基本上否定了周立波的反訴。
因為莫虎修改了起訴書,又給了對方一次反訴的機會。這回法官會如何裁定,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蕭陶原創。圖片來源於網路,註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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