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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給員工發放薪資補救,這種操作可行嗎?

2022-05-30由 江湖占卜師麗莎 發表于 農業

員工工資發錯了怎麼辦

對於員工來說,工資報稅一直都是難事,因為沒有人給他們開發票,更別說找稅務局申報,所以很多公司會在收取“薪資薪金”時,採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此,還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降低成本、規避個人所得稅,也就採用少給員工發放薪資的方式補救,這樣的操作,這種做法是可行的嗎?

少給員工發放薪資補救,這種操作可行嗎?

一、對於員工來說,工資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後,多繳稅,少發工資,稅款也是要平攤到僱員身上的,而且會比正常發放的工資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繳納多的話,相應會降低僱員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對企業來說,會更有利。這種操作方式是否可行呢?二、具體來說,這種操作方式是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綜合所得若干徵稅問題的通知》第六條規定的。《通知》第六條規定,綜合所得,是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綜合所得,按月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少給員工發放薪資補救,這種操作可行嗎?

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綜合所得如果超過4000元就需要收取的3500元的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92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的投資者,以其投資額為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額,以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應稅風險為投資者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合理成本。

少給員工發放薪資補救,這種操作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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