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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縣司法局:事無鉅細化矛盾、傾力調解暖人心

2022-05-17由 齊魯晚報官網 發表于 農業

如何積極應對醫患矛盾

記者 孫川 通訊員 陳建俊

近年來,利津縣司法局全面積極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貫徹落實“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部署要求,透過對各行業性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指導,有效提升了專職調解員調處案件的業務能力,增強了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和實戰水平,取得了顯著成果。

利津縣司法局:事無鉅細化矛盾、傾力調解暖人心

近日,利津縣醫患糾紛調委會接到某醫院的申請調解電話通知,一名81歲的男性患者,在當日上午十一時左右經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在與醫院多次協商賠償事宜未果後,把屍體丟在病房,一走了之。要求醫患糾紛調委會介入調解。

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員崔月奎接到命令後,立刻與調委會成員趕到醫院瞭解情況。據院方介紹,死者是一名孤寡老人,院方術前與患者近親家屬聯絡未果,取得病人本人同意簽字後進行了手術。但患者在做完手術兩天後,經搶救無效死亡。之後,死者近親家屬以院方在沒有徵得家屬簽字的情況下進行手術為由,要求醫院賠償20萬元,但院方表示已嚴格遵循醫療救助程式給予救治,出於人道主義只拿出1萬元做經濟賠償。在協商未果情況下,家屬情緒激動拒絕拉走屍體,親屬離開醫院。

崔月奎在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多次向死者近親家屬聯絡,來醫院商談後續事宜,但死者近親家屬拒不配合。崔月奎與死者近親家屬多次溝通,告知死者近親家屬人民調解組織是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並講解《人民調解法》的法律法規知識,最終,死者近親家屬同意當面調解。在充分了解雙方的訴求和想法後,崔月奎向雙方當事人充分說理、耐心疏導,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共識,首先讓家屬先把患者屍體拉去殯儀館,消除社會影響。後續再籤調解協議。

事無鉅細,因為死亡當事人是孤寡老人,但有兄弟姊妹四人,生前沒有遺囑,也沒有明確繼承人,賠償金打入誰的賬戶?為了避免再次因後續賠償金分配出現矛盾隱患,調委會與利津縣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經過多次商討、議論,完善調解協議書。確保所有近親屬繼承當事人到場,因故不能到場的,以委託授權書形式授權。醫院方在簽訂協議書三天後,把賠償金打入了指定賬戶。

此糾紛的解決突出了調解員成熟的調解戰略、方式方法,耐心熱心及公平公正的調解能力。同時,也彰顯了利津縣司法局為推進調解工作做出得顯著成效,為推進社會穩定建設夯實穩定了基礎,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