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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然資源部:嚴禁以政府儲備土地違規融資

2022-04-29由 中國新聞網 發表于 農業

國家儲備土地是什麼意思

中國自然資源部:嚴禁以政府儲備土地違規融資

資料圖:中國自然資源。中新社記者 賈天勇 攝

中新社北京1月15日電 (記者 龐無忌)中國自然資源部15日釋出訊息稱,該部門已出臺新規,進一步規範儲備土地抵押融資。新規強調,嚴禁以政府儲備土地違規融資,嚴禁將儲備土地作為資產注入國有企業,確保不形成新的地方隱性債務。

自然資源部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儲備土地抵押融資加快批而未供土地處置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各地不得再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土地儲備機構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同時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為儲備土地辦理抵押登記。

同時,新規強調嚴禁將儲備土地作為資產注入國有企業,確保不形成新的地方隱性債務。新規明確以下兩種形式的“注資”都不允許:不得將政府收回、收購、徵收的土地直接確定給政府平臺公司或其他企事業單位;不得將土地儲備機構名下的土地直接劃轉給政府平臺公司、國有企業或其他企事業單位。與此同時,還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辦理相應的首次登記或轉移登記。

針對存量土地儲備貸款,新規要求妥善處理,促進依法解押併合理供應。自然資源部在解讀政策時表示,從全國面上情況看,存量土地儲備貸款涉及的宗地數量不多、風險可控,但仍需督促地方抓緊處置和消化。這既可以避免儲備土地因抵押而不能供應,也是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必然要求。

對於出臺新規的原因,自然資源部解釋,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2018年度例行督察發現,少數地區仍存在違規以儲備土地融資問題,違規融資的主要形式有兩種:一是違規以儲備土地抵押。包括儲備機構直接用儲備土地抵押融資,或政府以儲備土地為非儲備機構(包括各類城投公司、政府融資平臺等)提供擔保。二是以儲備土地注資國企後用於抵押融資。

此外,督查發現,還有一些地方未依法辦理供地手續,而是以政府會議紀要、公函等形式直接將儲備土地劃轉並登記到非儲備機構名下,由非儲備機構辦理抵押融資。上述行為均需要進一步予以規範。另一方面,對於存量土地儲備貸款,也需要予以妥善處理,依法解除抵押後合理供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