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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男子好心給鄰居小孩吃湯圓,小孩被噎死,小孩父母索賠78萬

2022-04-21由 李白兔go 發表于 農業

腹可安片兒童能吃嗎

廣西南寧,男子到鄰居家串門,給鄰居家2歲的孩子餵了一個湯圓,男子萬萬沒想到,他這個善意的舉動,竟然把孩子活活噎死了。鄰居將男子告上法院,要求賠償78萬,這合理嗎?法院最終又將如何判?

資訊來源:上林縣人民法院

李白兔說事

男子叫慕青(化名),事發時已經59歲。這天慕青到鄰居家串門。進門後,鄰居家正在煮自制的手工湯圓吃,農村人都很好客,鄰居問慕青要不要吃,慕青回答說吃一碗嘛,隨即鄰居給慕青盛了一碗湯圓,慕青坐在鄰居家的院子裡吃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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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鄰居家2歲的小孫子也在院子裡玩耍,慕青見小孩子可愛,就問他你要不要吃一個,小孩子嘴饞說要,慕青從碗中舀出一個湯圓餵給小孩子。當時小孩子的爺爺也在院子裡,並沒有制止慕青的行為,也沒有感到任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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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意外就在小孩子吃了湯圓後發生了。吃過湯圓,小孩子先是跑到客廳裡去玩,不過一會兒,他從客廳裡哭著跑了出來,跑到院子裡找他爺爺。爺爺見小孫子一張小臉憋得通紅,立即抱過小孫子詢問、檢查,這才發現小孫子被剛才吃的湯圓噎住了,呼吸困難。

爺爺是老人,不懂得什麼海姆立克急救法(專門針對被噎著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急救方法),情急之下就用手指伸到小孫子的嗓子眼處掏,掏了一會兒掏出半個湯圓,還有半個湯圓卡在喉嚨處掏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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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孫子此時已經奄奄一息,情況萬分危急,奶奶立即找來一輛車將小孫子送到當地衛生院搶救,並聯繫了當地縣醫院的120趕來急救。

遺憾的是,小孩子被送到當地衛生院時,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當天晚上8點31分,衛生院宣佈小孩子搶救無效死亡。後來,當地縣醫院出具了小孩子的死亡醫學證明(推斷),認定小孩子的死因是被湯圓噎住導致無法呼吸最終死亡。

小孩子死亡後,爺爺奶奶將這一噩耗告知了他在外打工的父母,父母頓時悲痛欲絕,立馬趕回了老家。父母當面詢問清楚事情的真相後,將矛頭指向慕青,認為是他的不當行為直接導致自己兒子死亡,將慕青告上法院,要求慕青賠償78萬餘元。

廣西,男子好心給鄰居小孩吃湯圓,小孩被噎死,小孩父母索賠78萬

李白兔說法

1、慕青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

第一,慕青認為自己的行為並無不當,是一種善意的分享,鄰居家的小孩子被自己喂的湯圓噎住最終窒息死亡屬於意外事件,與自己的行為沒有關係,自己不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慕青認為,當時小孩子的爺爺也在院子裡,自己給小孩子喂湯圓時,爺爺沒有表示不妥,更沒有制止,這充分說明小孩子的爺爺認可他的行為,他的行為並無不當。

第三,小孩子發生意外後,慕青沒有逃離,積極幫助小孩子的爺爺奶奶將小孩子送到當地衛生院進行搶救,這也充分說明他沒有主觀惡意,小孩子的死亡純粹是一起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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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慕青認為,小孩子死亡後,並沒有經過法醫鑑定,其死因不明,不能確定小孩子就是因為被他喂的湯圓噎住而窒息死亡,不排除小孩子有其他急性疾病或者在搶救的過程中存在醫療事故的可能。

第五,慕青認為,事發時小孩子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不在小孩子身邊,父母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如果當時父母在小孩子身邊,對小孩子及時施救,也許這場悲劇就不會發生。

2、慕青的說法站得住腳嗎?

在我李白兔看來,慕青的說法既站得住腳,又站不住腳。

站得住腳的是,他說他給鄰居家的小孫子喂湯圓是一種善意的分享行為,這沒有錯,我李白兔不認為他有主觀惡意存在,也就是說,他不存在藉此機會致死鄰居家小孫子的陰險用心,小孩子最終死亡,完全是一起意外事件。給小孩子吃好吃的,這太正常了,誰沒給過呢?

站不住腳的是,他說鄰居家小孫子的死亡跟他沒有關係,這真說不過去,小孩子就是因為吃了他喂的湯圓而發生意外,這怎麼可能跟他沒有關係呢?顯然,慕青的這一說法是在推脫自己的責任。

3、法院最終如何判?

第一,法院認為,慕青給鄰居家的小孫子喂湯圓,屬於一種善意的分享行為,其不存在主觀惡意或者故意傷害的意思,但慕青沒有注意到他給才2歲的幼童喂湯圓存在噎住甚至噎死的潛在危險。故而法院認定慕青的行為存在過失,他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第二,法院認為,有當地縣醫院開具的小孩子的醫學死亡證明(推斷)為證,可以認定慕青喂小孩子吃湯圓和小孩子被湯圓噎住最終窒息而亡存在法律的因果關係。故而,法院對慕青所說的小孩子未經法醫屍檢、死因不明等等說法不予採信。

第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明確規定: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法院認為,小孩子的父母在外打工,未盡到監護責任,因此對於小孩子的意外死亡,其父母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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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最終法院判決慕青對鄰居家小孫子的意外死亡承擔30%的責任,慕青須向小孩子的父母賠償經濟損失23萬餘元。

李白兔說理

案子就是這麼個案子,悲劇就是這樣一場悲劇,已經發生了,我李白兔不想再多說。我想多說的是,有小孩子的家庭,一定、一定、一定要去找影片學習海姆立克急救法,以備不時之需。說實在的,如果本案中的小孩子得到海姆立克急救法的施救,他有極大的機率不會死亡。

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