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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明文取消的證明豈能“取而不消”

2022-04-17由 齊魯壹點 發表于 農業

為什麼需要單身證明

近年來,我國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證明事項,方便群眾辦事,取得顯著效果。但是,有的單位仍要求群眾開具一些被取消的證明,給群眾辦事造成了困擾。

有這樣一個案例。甘肅某縣的陳旭想申請大學生創業貸款,被銀行要求出具單身證明。可根據2015年《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除對涉臺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也就是說,單身證明已經取消了。當陳旭找到社群居委會時,社群表示不掌握其具體資訊,無法判斷是否結婚。後來提出,實在要開,那就找“兩個無血緣關係的人同時在場證明單身”。

一些已取消的證明,為啥還要開?很多人感到納悶。這些年來,為落實簡政放權、方便群眾辦事創業,方方面面出臺了很多好政策,明確取消了很多證明,就連一些不得不開的證明也儘可能地向網路轉移。可到了現實中,為什麼還存在取而不消和開而不易的情況呢?當前,做好“六穩” 、落實“六保” ,責任重大,任務艱鉅,更需要落實簡政放權、方便群眾辦事創業。順應民意的改革,不能落實到位,不僅是給民生添堵,而且也是給發展添亂,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

有人曾經說過,一些奇葩證明開起來有多麻煩,取消就有多麼困難。原因就在於,取消看起來是“做減法”,在背後卻是“做加法”。首先要轉變觀念,真正理解改革、順應改革、推動改革;其次要積極作為,加強工作銜接,實現資訊共享,真正做到“讓資料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現在看來,“加法”明顯做得不到家,這才導致了“減法”做得不到位明材料。

近年來,奇葩證明已經成了過街老鼠,而清減規範證明成了主流。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底,全國各地區、各部門共取消證明事項13000多項。在現實中,類似證明事項繁瑣、重複、奇葩等“堵點”“痛點”“難點”,在各方努力下,確實緩解了不少。改革取得成效,不是鳴鑼收兵的理由,而是要加大力度,“宜將剩勇追窮寇”——該取消的要繼續取消,已經取消的要確保取消到位。現在,有必要對已取消證明來個“回頭看”。在縱向上以系統為單位,在橫向上以地區為單位,把此前公佈的已經明確取消的證明,逐一檢查核實,到底有沒有取消,取消到什麼程度了。

(作者毛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