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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唐河醉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22-04-11由 南陽連線 發表于 農業

方管240省道34公里在哪裡

南陽唐河醉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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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出處:唐河公安)為切實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維護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唐河交警在加大對酒駕醉駕、假牌套牌、超限超載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的同時,將強化違法曝光力度,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嚴重交通違法案例。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以此為警示,切實提高守法出行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珍愛生命,平安出行。現將2020年五月至六月份,南陽唐河縣轄區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況通報如下:

典型案例一:

2020年五月二十日16時29分許,郭*駕駛豫RA7**號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方管240省道96公里+800米處,與其前同向行駛呂**駕駛的鄂F8H***號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郭*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後經檢驗鑑定,郭*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1。95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經交警大隊集體研究認定:郭*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典型案例二:

2020年五月三十一日17時42分許,陳**駕駛三輪電動車沿唐河縣龍山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唐河縣友蘭大道與龍山路交叉口右轉彎時,與其前同向行駛李**駕駛的豫R5N***號輕型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兩車損壞。經鑑定陳**所駕駛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範疇,後經檢驗鑑定,陳**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8。63mg/100ML。,其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經交警大隊集體研究認定:陳**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典型案例三:

2020年六月十二日17時30分許,宋**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普通兩輪摩托車,由北向南行駛至唐河縣Y002(邢紗線)23公里+800米處,駕駛不慎,撞到道路西側護欄上,致宋**受傷的交通事故。後經檢驗鑑定,宋**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7。00mg/100ML,其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經交警大隊集體研究認定:宋**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典型案例四:

2020年六月二十日17時06分許,杜**駕駛電動腳踏車沿唐河縣友蘭大道自西向東行駛至唐河縣友蘭大道三人行廣告店門前時,與王*停放在路邊的豫R6R***號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杜**受傷。後經檢驗鑑定,杜**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64。00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經交警大隊集體研究認定:杜**承擔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

典型案例五:

2020年六月二十五日15時10分許,郭**駕駛豫RL2**號小型轎車沿唐河縣友蘭大道自西向東行駛至唐河縣友蘭大道菸草局門前路段左轉彎處道路時,與自東向西行駛袁**駕駛的輕便二輪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袁**死亡。後經檢驗鑑定,袁**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5。11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經交警大隊集體研究認定:袁**承擔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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