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警花小課堂|罌粟不是“花”,私種會犯法
2022-04-02由 江蘇網警巡查執法 發表于 農業
罌粟多少株犯法
經開區警花小課堂開課啦!
春暖花開
萬物復甦
一種美麗異常的“花朵”
也即將盛開
你知道它的名字嗎?
罌粟!
咱們經開區第四期
警花安全小課堂
將隨機採訪路人
看看大家對罌粟瞭解多少?
Let's go!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1條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另外,罌粟的藥理價值須經過法定程式科學研究實現,
切勿迷信“土方子”以致延誤病情。
種植的數量多少
均屬違法行為,
一律應予以剷除。
另外,罌粟的藥理價值須經過法定程式科學研究實現,
切勿迷信“土方子”以致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