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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安全隱患突出 整改工作拖沓

2022-03-06由 情感風向關注 發表于 農業

工作拖拉怎麼整改

2019年9月,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淮北市開展督察工作,督察時發現,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環境汙染問題整改緩慢,整改工作拖沓,超期未能完成整改,存在環境安全隱患。

基本情況

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原是低窪的採煤沉陷區,並由人工取土燒磚形成大片坑塘。經過數年垃圾填埋,形成現在的不規則垃圾場,佔地面積約10萬平方米,約有44萬噸存量垃圾。2017年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我省督察,明確指出淮北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能力不足。淮北市在《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方案》(淮發〔2017〕22號)中提出: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市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工作。2017年5月,省環保督察組對淮北市開展督察,明確指出淮北市13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環境汙染問題突出。淮北市在《貫徹落實安徽省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淮字〔2017〕51號)中明確全市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的治理工作整改時限為2018年年底。

本次督察現場核查發現,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治理工作僅完成施工場地圍擋、清表、專案部臨建等前期作業,約佔工程總量的7。9%,進展緩慢。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未採取措施,環境安全隱患突出。

《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規定:生活垃圾填埋場場址的選擇應該避開廢棄礦坑的活動塌陷區。生活垃圾填埋場應包括以下主要設施:防滲襯層系統、滲濾液導排系統、滲濾液處理設施、雨汙分流系統、地下水導排系統、地下水監測設施、填埋氣體導排系統、覆蓋和封場系統。

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位於東湖塌陷區內,存量巨大,堆放時間長,距離東湖不足10米。垃圾堆放點沒有采取防滲、導排、分流等任何環保措施,對東湖水質、地下水水質和土壤環境質量安全形成威脅。

淮北市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安全隱患突出 整改工作拖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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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垃圾填埋點與東湖僅一路之隔

垃圾堆放點北側由於塌陷形成一處較大面積坑塘。坑塘周邊及水體未採取有效管控措施,垃圾遍佈,水面四周飄滿垃圾。經現場取樣檢測,該處水質為劣V類,水體汙染嚴重。

淮北市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安全隱患突出 整改工作拖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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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坑塘四周水面漂滿垃圾

淮北市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安全隱患突出 整改工作拖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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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水面垃圾遍佈

(二)治理進度緩慢,超期未能完成整改。

淮北市於2013年啟動東湖存量垃圾治理專案,由市市容管理局牽頭負責。2013年3月,市市容管理局提出採取異地填埋方案進行治理,後經專家評審選址不適宜。2015年3月,市市容管理局建議採取原址封場技術對存量垃圾進行治理,並報經市政府同意後實施。同年12月,經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該場地評估結果為不適宜。2016年6月,淮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提出垃圾分選處理方案,但直到2017年8月,市重點工程建設排程推進會才明確東湖治理專案,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及相關環評、土地報批手續後移交至市城鄉建委(重點局)繼續實施。2019年7月,市重點工程局才完成招標工作,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單位於7月底進場施工。

淮北市2013年3月啟動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治理工作,市政府將該整治專案列入了2017年、2018年、2019年政府性投資計劃,直至2019年7月,才完成該治理工程的招標工作。工程進度嚴重滯後,遠遠滯後於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規定的序時進度,工程一拖再拖,環境風險隱患始終未能消除。

原因分析

(一)淮北市有關部門對東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改工作重視不夠,對堆放點垃圾對東湖水體、地下水水質和土壤環境質量造成的汙染危害認識不足,風險意識不夠強。從2013年年初開始啟動治理,直到2016年才確定現行治理方案。經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後,治理工程仍然緩慢。

(二)整改工作方案不夠科學嚴謹,隨意性大。中央和省環保督察指出的同一環境問題,淮北市整改任務目標不明確,整改時限前後矛盾。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時限是2019年底,落實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時限是2018年年底,而在2018年又向省住建廳申請延期至2020年。

(三)相關部門對東湖垃圾填埋點整改工作存在被動應付、拖延整改現象。市城管局作為整改責任單位,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工作主動性不夠,一味強調客觀理由和困難,不主動、慢作為。

(來源:安徽生態環境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