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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 可異地申請

2022-03-04由 精選熱點資訊 發表于 農業

殘疾補貼一個月多少錢

為提升殘疾人兩項補貼管理服務水平,近日,黑龍江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

在自願基礎上申領補貼

辦法規定,在自願申請基礎上,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應享盡享殘疾人兩項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物件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區可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至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和其他殘疾人。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的認定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參照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物件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二級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護理補貼覆蓋至三、四級智力和精神殘疾人及其他殘疾人。

建立制度併發放的護理補貼,應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擇高申領;建立制度並以年齡為主要標準發放的高齡津貼,建立制度並以經濟狀況為標準發放的養老服務補貼,因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範圍、目的不一致,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重複享受;如在養老服務補貼中對失能老年人的失能情形給予特別照顧的,其特別照顧部分應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擇高申領。

享受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到戶籍地以外接受學歷教育的殘疾學生,應視為原戶籍家庭成員,原則上向原戶籍地申領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企業自主發放的生活補貼(津貼)及護理補貼(津貼),不影響殘疾人兩項補貼的申領。

殘疾人證過期次月停止發放補貼

辦法規定,殘疾人退出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範圍,殘疾人死亡、戶籍遷出、殘疾人證過期、殘疾人證凍結、殘疾人證登出等不再符合補貼條件的,應於次月停止發放補貼。

已享受補貼的殘疾人,在6個月內無法與殘疾人本人或監護人取得聯絡的,視為失蹤失陪人員,自第7個月起暫停發放補貼,與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取得聯絡後,根據實際情況做好補貼補發、續發工作,並報縣級民政部門和殘聯,做好備案說明。

“兩項補貼”可在異地申請

殘疾人“兩項補貼”原則上由殘疾人本人自願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由於殘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可委託其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託人代為辦理申請事宜。殘疾人無銀行卡或無法辦理銀行卡的,可由其監護人或委託人提供銀行卡代領。

殘疾人不在屬地居住的,可在異地鄉鎮(街道)依託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視窗申請補貼資格,不受戶籍地限制,補貼仍由原戶籍地稽核發放。

稽核審定許可權下放 各市(地)先期試點

採取先期試點的方式,將殘疾人兩項補貼稽核審定許可權下放到鄉鎮(街道)。2022年3月底前,各市(地)確定不少於2個試點鄉鎮(街道),並做好與國家殘疾人兩項補貼資訊系統的對接工作,試點時間為期1年,試點經驗成熟後逐步在全省普及。

試點鄉鎮(街道)應採取“一站式”方式,在殘疾人新納入低保、低保邊緣和辦理殘疾人證時,主動徵求申請人意見後直接進行補貼資格初審、稽核,對稽核合格的殘疾人由民政部門反饋到殘疾人所在居(村)委會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後,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報縣級民政部門。實現補貼申請受理“跨省通辦”。省級民政部門、殘聯每年、市(地)級每半年、縣(市、區)每季、鄉鎮(街道)每月對補貼物件及補貼發放情況至少複核一次。

要提前6個月提醒重新換證

辦法明確,因殘疾類別或等級變更而進行殘疾人證重新換髮、核發期間,按照原標準發放補貼。殘疾人證到期前,殘聯組織應當提前6個月提醒殘疾人重新換領殘疾人證,以免影響申領補貼。

對申請人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的,原批准機關應當依法依規停止發放補貼,並加大對非法獲取補貼資金的追回力度,視情將其違法違規行為線索移送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記者於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