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中施蒂格勒模型與佩爾茲曼模型的內容及特點是什麼?
2022-02-05由 康康聊財經 發表于 農業
產出效應是什麼
一、
施蒂格勒模型:生產者總是贏
被選出的政治供給者不得不解決選民內部的需求衝突,不管他們是國會議員、市議員或地方學校董事會成員,他們都得這麼做。而描繪公民、企業和利益集團這三種類型的需求者,普遍的看法是要以極不相同的方式進行。既然這樣,公民就只有微弱的動力獲取資訊和參與政治活動。如果選舉成本低而收益高,他們也許會參加投票,但僅此而已。搭便車盛行,特別在可以得到俱樂部和市場替代品時。小企業和公民一樣,在政治上也不積極。它們的老闆也許由於社會原因或為獲取物質利益加入商會,但決非出自政治原因。據此觀點,大企業有更大的激勵發揮積極的政治作用,因為它們在經濟上有更多的利害關係,並能對其他人形成更大的威脅;而且還因為行業內企業更少,它們作為一個集團行動的成本更低。企業會毫不猶豫地尋求租金,而企業集團能夠比單個企業更有效地尋租。以公民為基礎的利益集團近年可能強大起來,
但代表企業的集團力量仍然要強大得多。
正是從這個一般性的觀點,產生了一種最早的現代立法規制理論
。
喬治
·
施蒂格勒
堅持:
“
規制由行業謀取,並主要根據其利益被設計和運作。
”
施蒂格勒看到了行業利用國家權力能夠獲取利益的兩種主要途徑。一是直接的貨幣補貼,但除非進入受到限制,否則這個辦法註定會失敗,如吉米
·
杜蘭特
多年前所講,
“
每個人都想參加表演!
”
第二個更有效的方法是控制新企業的進入,或用更普通的術語,限制產出
。
施蒂格勒假設:
“
每個有足夠政治權力利用國家的行業或職位都力圖控制進入。
”
各種方法都可用來做到這點,包括設立對貿易的保護性關稅和非關稅壁壘;要求職業許可,使進入更昂貴;限制新企
業的產生,分割對價格有不同彈性的各個需求市場。
施蒂格勒感到,生產者對立法過程的影響較之消費者有明顯優勢,這只是因為企業數量更少,因而更容易花較少的成本組織起來。每個行業內的企業都可能比它們的消費者有更多同質性,而且它們已經組成了向其成員提供私人物品或物質利益的行業協會。由於企業數量少於消費者,它們的人均收入高於強加給消費者的人均損失,因而對行動的激勵存在極大差異。一個消費者可能抱怨因為獸皮進口關稅使其買鞋時不得不多付
1
美元,但很可能他不會以政治行動反抗該關稅。更可能的是,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這點。一個企業則可
能因其出售很多鞋,從而由每雙鞋多賣
1
美元而獲取巨大利益。
按施蒂格勒的觀點,如果被選出的供給者與生產者合作意味著政治支援、競選捐款、未來的安排或者對一些人而言是賄賂的話,那他們往往就要這樣做。作為自利的個人,被選出的供給者會對那些以最有力、最連貫的方式表現出來的需求
作出反應,而這正是生產者的需求,因為他們數目小,組織更好,而且人均收入高。
二、
佩爾茲曼模型:生產者和消費者都能贏
在很多方面,施蒂格勒的生產者操縱立法過程模型只簡單地勾勒出很多人
“
已知
”
的東西,即企業大、壞、敢於冒險,而消費者弱、小且缺乏組織。這中間有一個人們所熟悉,且在上個世紀
90
年代的美國人民黨運動中尤為響亮的聲音,它反映的是一種情感,即大企業壞,而小企業、農民、消費者和工人都是好人。在近年仍有很多支援施蒂格勒模型的例證,例如,布魯金斯研究所的羅伯特
·
克蘭德爾
估計,在美國汽車製造商敦促下,日本汽車製造商的自願出口限制,在
80
年代初使美國國內汽車的平均價格增加了約
1000
美元,美國人負擔了這種消費者剩餘損失。
對每一個有吸引力的理論而言,都有一些反證使人懷疑該理論是否正確。例如,假設生產者總是處於主導地位,就不可能期待會有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機構對工作條件詳盡而有爭議的規制,也不會指望
70
年代後期在諸如經紀人佣金、航空、有線電視、天然氣以及石油訂價等一系列的放鬆規制
人們也不會看到
1986
年稅制改革法案的透過,該法案將相當的家庭稅負轉移給了企業,簡化了課稅法規,消除了主要的稅收漏洞,並促成了伯恩鮑姆和穆雷《對古西、古爾西攤牌》
這本標有古典書名的著作出版
。
以上每個例證都表明有時個人而非企業也能佔優勢,不管他們是作為工人、消費者還是納稅人。因此,施蒂格勒在芝加哥大學的一個同事,山姆
·
佩爾茲曼
提出了擴充套件的施蒂格勒模型。他的結論是立法規制依不同的環境可能有利於生產者,也可能有利於消費者。施蒂格勒模型集中於對規制的需求和根據企業利益限制進入,佩爾茲曼對供給方面,對是否被選出的自利供給者會提供對進入的限制給予了同等重視。如果生產者獲益甚大而消費者在選舉期間可能沒有提出異議,立法者可能會提供進入限制。如果不是這樣,就可能否
決進入限制。
佩爾茲曼宣稱立法規制者將力求最大化對自身有利的淨
M=n·f-N-n·h
其中,
n
是潛在的受益人數目,
f
是受益人給規制者經濟和政治支援的機率,
N
是集團規模,
N-n
是非受益人數目,
h
是非受益人積極反對規制者的機率。
施蒂格勒和佩爾茲曼模型都認識到進入限制常受到反對,而且會將財富從消費者轉移到生產者。例如在
80
年代初,美國公平進口加拿大木材聯盟,一個由
650
個松木製品生產者和
9
個行業協會組成的集團,要求美國國會對從加拿大進口的松木徵收關稅。它們以一定的正當性爭辯道,加拿大聯邦和省政府透過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出售公有木材、行業扶持、低利率貸款和稅收刺激等方式,為加拿大木材公司提供了大量的津貼。這個美國集團覺得這些津貼使加拿大在美國軟木材市場中所佔份額從
1975
年的
19%
增加到
1982
年的
31%
左右。有鑑於此,它們要求對從加拿大進口的該貨物徵收
65%
的高額關稅。然而全國住宅建造者協會
NAHB
感覺此舉將會把一幢
8
萬美元的住房價格提高
5000
美元
,
因而是向美國生
產者的一次大規模財富轉移。
議徵關稅的後果是限制進入和提高木材產品的價格,這點很容易表示
。
假設國內的木材需求由
DD
曲線表示,國內供給函式
SS
表明在數量大於
Q1
時,進口加拿大木材比使用美國自己的木材更便宜。為了簡化分析,假設進口價格木材的供給函式
Si
是水平線,或有完全彈性,意味著我們能買到任意給定數量的加拿大木材而不影響其價格。在均衡狀態,國內總消費量將是
Q4,
其中
Q4-Q1
是進口量,而
Q1-
Q0
來自國內。
現在,假設對從加拿大進口木材課徵
65%
的關稅,這會有幾種效應:首先,會將木材價格從
S;
提高到
S”
;其次,會將從加拿大進口水平從
Q4-Q1
減少到
Q3-Q2,
而把國內木材在市場中所佔份額從
Q1-Q0
增至
Q2-Q0,
這會為更多的木材廠工人提供就業,對西北部和南部的國會議員來說是個令人高興的事情;第三,這將讓陰影部分
fdhg
作為稅收被美國財政部徵收,該數量等於從加拿大進口量
Q3-Q2
與關稅
S‘;-S;
的乘積。因而該關稅的受益人將包括國內
木材廠工人、當地社群和國內納稅人。
該關稅的第四個影響是更直接的財富轉移,它是佩爾茲曼模型的核心。徵收關稅對國內軟木材產品使用者的消費者剩餘損失將是
cdbe
面積。價格上升而用量減少,如
NAHB
所觀察到的,一個典型的新住宅將多花費
5000
美元。該損失之一部分,即陰影部分
fdhg
將成為美國財政部的新稅入,但另一部分
cfae
將作為生產者剩餘增量轉移給國內生產者
,
這個量是生產者聯盟成功尋租的結果。
上述最後一個影響表明,美國木材生產者是該關稅最主要的受益者。它也顯示了由佩爾茲曼模型引入的資訊,即任何有關關稅的行動都有各種各樣的非受益者,其範圍包括會受到嚴重影響的人,比如從為購買第一套住房而奮鬥的年輕家庭,到受影響極小和不受影響的人。誠然,任何稱職的經濟學家都能用恰當的供求圖表明,只有極少的人才不會因對一種基本建築材料的進口徵收
65%
的關稅而不受影響。立法規制的一個要件是受益者和非受益者是否意識到了這些影響,並且如果有行動的話,作為結果所採取的是什麼樣行動。右邊的兩項提示了兩種行為:一個
f
表示受益者的支
持,另一個
h
表示非受益者的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