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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就《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工業固體廢物(試行)》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2022-02-03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農業

技術規範與技術規程有何區別

「本文來源:中國環境」

生態環境部近日釋出了《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工業固體廢物(試行)》(HJ 1200—2021)(以下簡稱《技術規範》)。為全面深入瞭解《技術規範》的主要內容、實施重點,記者採訪了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對《技術規範》進行了詳細解讀。

出臺《技術規範》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

一是落實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新《固廢法》)的重要舉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固廢法》,第三十九條明確提出“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汙許可證”,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將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汙許可制度進行監管的要求,亟需出臺配套技術規範和管理檔案進行落實。

二是推動排汙許可制度改革,實現多環境要素“一證式”管理的需要。排汙許可證是排汙單位生產運營期排汙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自2016年啟動制度改革以來,已將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依法納入排汙許可管理。新《固廢法》的修訂,為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汙許可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技術規範》的出臺是加快實現固定汙染源汙染物綜合許可,推動排汙許可證廢水、廢氣、工業固體廢物多環境要素“一證式”管理的需要。

三是統一規範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汙許可證的技術要求。截至目前,我部發布了75項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其中45項中已含有工業固體廢物相關內容,但不同技術規範對工業固體廢物的環境管理要求存在不統一、不規範、不具體等問題。釋出《技術規範》,能夠規範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汙許可管理的技術內容,有機銜接現行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制度,提出統一的汙染防控技術、環境管理臺賬、執行報告等要求,提升工業固體廢物依證監管執法效能。

《技術規範》主要內容和特點有哪些?

答:

一是突出工業固體廢物全生命週期管理的特徵。與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不同,工業固體廢物是不允許排放的,《技術規範》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工業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去向等環節載入排汙許可證,明確排汙單位和固廢設施的環境管理要求,透過環境管理臺賬和執行報告可追溯、可查詢工業固體廢物合規情況,實現對排汙單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的全過程管控。

二是載明工業固體廢物基本資訊,細化汙染防控技術要求。許可證中載明工業固體廢物基本資訊,包括排汙單位產生的所有工業固體廢物種類、產生環節,工業固體廢物自行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的位置、能力等基本資訊;提出汙染防控技術要求,包括應履行的工業固體廢物相關環境管理要求,自行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生產執行期應落實的汙染防控技術要求。

《技術規範》列舉了常見的汙染防控技術要求,如自行貯存設施應採取防風、防雨、防曬的“三防”措施,避免汙染物滲漏引發的環境汙染,並設定危險廢物警示標識;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應設立清晰、完整的標誌牌;工業固體廢物外委貯存/利用/處置的,應當對受託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危險廢物應落實轉移聯單制度等。

三是強化工業固體廢物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要求。排汙單位應當對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別建立環境管理臺賬。對於危險廢物,臺賬記錄格式按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執行;對於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臺賬記錄應符合生態環境部規定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臺賬相關標準及管理檔案要求。我部固體司正在制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計劃今年釋出。

《技術規範》規定了排汙許可證執行報告中工業固體廢物應提交的內容,包括基本資訊及產排汙環節、工業固體廢物以及貯存/利用/處置設施變化情況,是否存在不符合許可證規定汙染防控技術要求的問題。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還應說明是否存在超期貯存問題。

《技術規範》和已釋出的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是什麼關係?

答:《技術規範》替代了《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石化工業》(HJ853—2017)等45項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中工業固體廢物相關管理要求,但不替代其中對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利用、處置過程產生的廢氣、廢水及土壤、地下水的環境管理要求。例如,《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危險廢物焚燒》(HJ 1038—2019)的“6。3。4 工業固體廢物”“8。1 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中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置執行管理資訊相關內容被《技術規範》替代,不替代危險廢物焚燒排汙單位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排汙許可管理要求。

下一步如何保障《技術規範》的順利實施?

答:

為保障《技術規範》順利實施,我們將重點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強系統平臺保障。根據《技術規範》最佳化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資訊平臺的固體廢物申報模組,執行報告模組中新增工業固體廢物內容,推動排汙許可平臺與全國固體廢物管理資訊系統的對接和資訊共享,減輕企業填報負擔。

二是研究印發配套管理通知。通知中明確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汙許可的實施步驟和時限要求,按照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職責分工部署工作任務。

三是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組織技術專家和業務骨幹開展政策解讀和技術培訓,指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提高管理人員、技術機構、排汙單位固體廢物排汙許可方面的認知和業務能力。

四是加強證後監管。指導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工業固體廢物排汙許可監督執法,重點檢查未按排汙許可證要求開展工業固體廢物汙染防控、進行臺賬記錄、提交執行報告的排汙單位,對違法行為依法嚴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