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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關於住宅用地集中出讓相關問題解答(4)

2022-01-19由 上觀新聞 發表于 農業

資金來源怎麼填

4月30日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場舉辦資訊交流會,預告了本市第一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讓及相關情況。交流會結束後,根據市場各主體的網上提問,整理了相關的書面解答和提示,供各方參考。

1、若是聯合體報名,地塊的自有資金來源是聯合體各方按股權比例各自提供,並各自提供自有資金審查資料?還是地塊的全部自有資金來源只能由聯合體中佔大股的股東一方提供,並提供自有資金審查資料?佔大股方在股權比例上是否有下限股權比例要求?

答: 應按聯合申請各方的投資比例(不少於1%),分別填寫《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資金來源情況申報表》,申報自有資金金額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合申請各方提供的交易資金佔比不得超過其投資比例,應按照各自投資比例提供交易資金。

2、若是成立合資公司報名,地塊的自有資金來源是合資公司各股東方按股權比例提供自有資金,並各自提供對應資金審查資料?還是地塊的全部自有資金來源只能由合資公司大股的股東一方提供,並提供自有資金審查資料?大股股東的股權比例是否有下限要求?

答:股東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合資公司獨立申請的,在確定投資決策主體、申報交易資金和評標事項時需參照聯合申請的相關規定辦理,該申請人的股東方均視為聯合申請各方。

3、關於合資公司獨立申請報名,保證金的交納有什麼要求?

答:保證金以申請人名義交納,保證金交款人必須與申請人名稱一致。

4、合資公司獨立申請報名,在提交申請材料時:

(1)提交申請時,是選“獨立申請”還是“聯合申請”?

(2)與投資決策主體共同簽署的承諾書交幾份?

(3)交易資金申報表交幾份?怎麼填?

(4)投標摘要怎麼填?

答:

(1)按獨立申請人身份提交申請。

(2)提交壹份與投資決策主體共同簽署的承諾書;在確認投資決策主體時需參照聯合申請的相關規定。

(3)提交壹份交易資金申報表;各股東方需參照聯合申請的相關規定提供交易資金,並按實際資金來源情況提供證明材料。

(4)合資公司獨立投標的,請按照合資公司獨立競投專用摘要格式填寫,具體詳見各地塊出讓須知所附“投標檔案內容摘要”。

5、申請人為合資公司(非上市公司),股東股權比例分別為40%、30%、30%,如何確定投資決策主體?

答: 該合資公司獨立申請的,在確定投資決策主體時需參照聯合申請的相關規定, 將所有股東方均視為聯合申請各方,故三家股東方應據此各自確定其投資決策主體。投資決策主體可為合資公司所有股東本人或股東的股權比例超過50%的上一級母公司(若股東為上市公司的,可以是該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6、申請人為合資公司(非上市公司),股東股權比例分別為51%、49%、如何確定投資決策主體?

答:參照問題5。

上觀號作者:上海規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