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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加大打擊專項資金違規,啟動立法程式,處罰增加到9種

2022-01-06由 光飛科技資訊 發表于 農業

專項資金不規範使用怎麼處罰

導讀:

我們一直在預警企業重視科技專項資金的合規管理,去年開始一直在審計、審查違規專案並進行了相應的懲處,參考前期推文《重拳出擊!二十家單位聯合懲戒科研失信行為,企業必須重視驗收、合規性》、《科技廳對於第三批123家企業的科技專案專項資金給予處理(附名單)》等。

經過前期醞釀,科技部10月完成了立法準備工作,推出了處理規定來規範科技活動及其專案的管理。《處理規定》包括總則、處理措施、處理尺度、處理程式和附則等五章,共34條。《處理規定》的核心定位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上位法規定,針對當前科技活動違規行為處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提供依據。

1、需要關注的是檔案涉及的管理範圍:

(一)覆蓋全面。全面覆蓋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人才計劃、平臺基地、科學技術獎勵等科技活動;全面覆蓋科技管理機構及人員、科技活動實施單位、科研人員、諮詢評審專家、第三方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全面覆蓋各類科技活動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監督和評估等管理環節。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2、檔案涵蓋的主體包括單位、個人以及第三方中介:

本規定所指科學技術活動是法律、國家有關規定規定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科學技術應用及相關管理活動。第三方科學技術中介服務機構是指為科學技術活動提供審計、諮詢、評估、經紀、測試化驗加工等服務的第三方中介機構。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3、檔案明確了處理的9大措施:

第六條【處理措施型別】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可採取以下措施:(一)約談;(二)責令限期整改;(三)警告;(四)通報批評;(五)終止有關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學技術活動管理或執行;(六)撤銷因違規行為獲取的有關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學技術活動管理、承擔或參與資格;(七)追回因違規行為獲取的已撥財政性資金、獎金、獎勵、榮譽稱號等其他利益;(八)階段性或永久取消管理、承擔或參與有關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學技術活動資格;(九)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科技部加大打擊專項資金違規,啟動立法程式,處罰增加到9種

關於《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規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科研氛圍,我部起草了《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為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現將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對徵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可透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透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傳送至:

二、透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海淀區友誼賓館5號樓,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郵政編碼:100086),請在信封註明“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徵求意見”。

三、透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送至: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8日。

科學技術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