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職工身份,卻只被算9年工齡,中間的31年去哪兒了?
2021-12-31由 第一幫幫團 發表于 農業
農場工人的工齡怎麼算
福清的湯先生原來是
福清市太城農場的職工。
今年1月份,
農場進行改革,
湯先生被通知要下崗,
然而在計算工齡的時候湯先生髮現,
農場只給他算了9年,
比他預想的少了31年。
農場職工下崗 發現工齡“縮水”?
從湯先生提供給記者的
一份職工花名冊上可以看到,
湯先生是
1979年進場工作
,
距離現在
已
經有41年的時間
。
但湯先生說,
在這期間並不是一直在農場裡工作的。
湯先生
1983年,我們農場就是虧本沒錢了,又沒辦法供應三四百個職工的工資,只好把田地分給我們,職工保留不變,中間自己可以去找工作。
2010年,
湯先生又被農場重新聘用回去上班,
直到今年,太城農場進行了農墾改革,
被福清市水投發展有限公司接收。
湯先生作為農場管理人員之一,
被通知要下崗
。
記者在太城農村在職在崗
管理人員下崗安置補償金測算表上看到,
湯先生的連續工齡是9年,
所以
補償他9個月的平均工資,
一共三萬五千多塊錢。
但湯先生說,
對於這樣的補償金額他並不認同。
湯先生認為,
1983年至2010年這幾十年間,
雖然他沒有在農場工作,
但身份還是在農場裡,
應該也要算工齡。
下崗職工工齡由誰測算?
湯先生希望能弄清楚,為什麼自己的工齡會被少算了31年。於是記者和湯先生一起來到了接收太城農場的福清市水投發展有限公司。
福清市水投發展有限公司 工作人員
當初是按福清市政府對這次改革的批覆,就是人員分流安置方案的批文,當時是農業局報送市政府研究的,市政府專門會議批覆。
我們接收太城農場手續完成後,按批覆的來做。
而關於職工的安置補償問題,
工作人員表示水投公司並沒有參與。
記者隨即和水投公司工作人員
一起來到了福清太城農場,
但農場的工作人員卻表示,
對湯先生的工齡問題他們也不清楚。
看來要弄清楚這事兒還得找到農業農村局,
隨即,聯絡上了農業農村局經辦人員。
福清市農業農村局 工作人員
工齡是按照市政府出的告知單,
由農場牽頭核算
,核算完後,由街道和人社局這邊配合,把事情做清楚以後,以農業局的名義把這份報告打給市政府。
公司會議紀要:31年間沒有對其承擔企業職能義務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雖然農業農村局是
這次農場改革的牽頭部門,
但職工安置問題還是
由農場方面負責核算。
據他的瞭解,
在湯先生反映了對連續工齡長度的疑義以後,福清市水投發展有限公司曾經組織開過一次專題會議,
幾個相關部門的相關負責人都參與了會議。
記者在會議紀要中看到,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時候,
太城農場給職工及其家屬按標準發放口糧田,由職工長期自主經營,保障職工正常生活,職工身份保留不變,農場不再承擔職工工資和口糧供應。
湯先生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到2020年4月期間,雖然仍然保留太城農場職工身份,
但太城農場對其只承擔社會職能義務,沒有承擔企業職能義務。
基於此,會議研究決定,
湯先生的工齡判斷按照原來的執行。
法學教授:是否持續繳納勞動保險基金是計算連續工齡的依據
那麼,湯先生這樣的情況,
工齡究竟應該按照相關部門測算的9年來,
還是應該按他自己認為的40年來計算呢?
記者也諮詢了法律界人士。
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丁兆增
這種情況從性質上認定,應該認定為一種停薪留職的情形。根據1983年4月國家經委,勞動人事部轉發的《全國整頓企業勞動組織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對於這種停薪留職的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一般是不計算工齡的。
但是在1983年之後,停薪留職的員工有向原單位繳納勞動保險基金,那麼這種情況下,在停薪留職期滿重新工作後,那麼停薪留職期間可以計算連續工齡。
也就是說,
要判斷湯先生的工齡有幾年,
還要看
湯先生在中間的31年時間裡
是否有向太城農場繳納勞動保險基金
。
記者也把丁教授的意見轉達給湯先生,
湯先生表示會再去核實繳納情況。
而記者認為,
工齡對於每一個職工的
職業生涯都至關重要,
大夥兒若是有停薪留職的打算,
務必先核查相關政策,
避免遭遇湯先生這樣的麻煩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