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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許可證不是“安全隱患”通行證

2021-12-28由 中國青年網 發表于 農業

臨時通行證在哪裡辦理

12月18日,位於湖北省鄂州市境內的滬渝高速滬渝向轉大廣高速匝道橋發生橋樑側翻,目前造成4人死亡、8人受傷。涉事車輛所屬運輸公司負責人表示,車輛在陝西和河南境內,辦的是198噸超限許可證,在湖北省境內辦的是99噸超限許可證。但媒體卻只查詢到他們在陝西辦的超限許可證。

此次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之中。然而,涉事超載車輛重達198噸的細節引發了輿論關注。事故到底是不是車輛超載導致,只能依靠調查來給出權威結論。基於目前的種種細節來看,關於超載車輛的管理問題,的確留下了太多無法迴避的疑點。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超限運輸車輛透過公路進行貨物運輸,必須辦理相應的超限許可證。按照涉事車輛所屬企業負責人的說法,該車輛分別在途經的陝西、河南、湖北境內都辦理了超限許可證。可重達198噸的車輛,在湖北辦理的卻是99噸超限許可證,這顯然反常。更顯蹊蹺的是,目前媒體只查詢到一張許可證。超限許可證到底辦了幾張,又是否與車輛的實際資訊相符,這些問號必須在事故的後續調查中拉直。

更重要的是,上述疑點折射出的超限許可證在審批環節,以及審批後的配套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漏洞,必須得到嚴肅審視。

應該明確的是,超限許可證,絕對不只是相關部門依據申請給相關超限車輛發放一張“通行證”這麼簡單,而更涉及一系列的輔助管理。如《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公路管理機構審批公路超限運輸申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人員勘測通行路線。需要採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運人應當按照規定要求採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對承運人提出的加固、改造措施方案進行審查,並組織驗收。

要追問的是,對於重達198噸的超限車輛,相關機構在接到辦證申請後,有沒有組織人員勘測過通行路線?又是否考慮到公路的承受能力,要求承運人採取加固、改造措施並進行審查驗收?如果沒有這些配套舉措,單純是頒發一個超限許可證,就很有可能放大安全隱患,也弱化了該證本應該起到的安全防範作用。

比如,此事中有一個有待證實的細節:事發前,車輛是否因為道路養護而改變通行路線?如果確實是臨時“變道”,即便是由於道路養護,也理應有相應的安全評估,若任由養護人員和司機就隨便決定線路,就極有可能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另外,相關部門在發放超限許可證前,有沒有與養護部門做好資訊溝通?涉事車輛在遭遇這種特殊情況時,該如何處理以避免隱患?

此外,陝西高速臨潼站方面表示,涉事超載貨車有道路運輸部門的超限審批手續,經檢測入站,已將資料報湖北交管部門,但不排除貨車有假報審批資料違規進站的可能。這或也提示了審批環節資料造假的風險。這裡面,企業假報審批資料可能是表現之一,像此前就有地方查獲了車輛偽造相關證件的行為,但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能不能準確“識破”造假資料或證件,並杜絕執法“放水”現象,同樣值得重視。

說到底,無論是不是車輛超載導致發生橋樑側翻事件,由“198噸”涉事車輛暴露出來的超限管理疑雲,都應該一五一十地調查清楚,這是準確釐清事故責任的一個基本前提,也關係到我們能不能最大程度避免類似事故的再現。無論如何,超限許可證,不能成為“安全隱患”的通行證。

朱昌俊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21年12月22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