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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深度貧困地區涉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可邊建設邊報批

2021-12-18由 澎湃新聞 發表于 農業

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必須經什麼批准

12月6日,國土資源部召開發佈會,介紹《國土資源部關於支援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將實施用地審批特殊政策,深度貧困地區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可以邊建設邊報批。此外,全國已開展8300個村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目前已經完成了1300多個。

實施用地審批特殊政策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莊少勤介紹,針對貧困地區將創新國土資源管理政策。《意見》提出,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省份之間可以流轉交易增減掛鉤節餘指標,相關省份優先安排深度貧困地區增減掛鉤節餘指標交易,增減掛鉤拆舊區,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的原則復墾。

旅遊專案中的自然景觀及為觀景提供便利的非永久性附屬設施、光伏方陣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土地,在不破壞生態、景觀環境,不影響地質安全,不影響種植、養殖等生產條件的前提下,可按原地類認定,按現用途管理。

在完善耕地保護措施方面,《意見》提出,允許在不破壞耕作層的前提下,對農業生產結構進行最佳化調整,仍按耕地管理。省域內和國家統籌耕地佔補平衡優先安排深度貧困地區。

莊少勤說,《意見》還提出可實施用地審批特殊政策,深度貧困地區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可以邊建設邊報批。省級以下基礎設施、易地扶貧搬遷、民生髮展等建設專案,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可以納入重大建設專案範圍,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用地預審。

目前已開展8300個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

鄉村振興要規劃先行,脫貧攻堅更要規劃先行。國土資源部總督察辦副主任孫雪東介紹,我國目前有55。9萬個行政村,長期以來鄉村規劃處於缺位狀態,是一個短板,“農村建設用地數量很多,閒置浪費很大,但是農村自己不會用,用不上也用不好。”針對這種情況,國土資源部近年來一直在積極推進村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國已經開展了8300個村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已經完成了1300多個。

孫雪東表示,接下來,國土資源部將更加註重發揮土地利用規劃的引領作用,調動各方的力量幫助和指導深度貧困地區編制好村土地利用規劃,做好縣域、鄉域的村莊布點的安排。“到2020年深度貧困地區要有1/3以上的村莊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安排好這些易地扶貧搬遷的用地規模和佈局顯得尤為迫切,我們考慮結合不同型別的村莊,做好各類用地的統籌,對於易地搬遷村莊的選址要做好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和建設適宜性評價,有效防範地質災害,在規劃規模、計劃指標上給予優先足額充分的保障,做到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