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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抗旨不遵

2021-12-16由 紅小巖談古論今 發表于 農業

坑壑一氣怎麼讀

三國史讀久了,不用費心也能記住幾個比較重要的年份,例如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發生了赤壁之戰,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關羽失荊州、曹操過世等。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也是這樣的一個年份,我們會看到,這一年發生的事情之多、之重要,史書不僅按月份,甚至按日期記載。

洛陽來的詔書是給董卓的,詔書很長,但內容很簡單:徵召董卓入京,擔任少府。

第十四章:抗旨不遵

少府為九卿之一,掌管宮中庶務,大概就是皇帝的總務股長,董卓的前將軍頭銜原是比九卿低一階的,當少府算是小升官。然而雖然制度上看起來少府管得很寬,連宮中的宦官(中常侍、小黃門)和皇帝的秘書(尚書、侍中)都歸少府管,但實際上宦官與尚書的權力之大,絕對不是少府動得了的,因此少府最後大概只能管管太醫、御廚之類的官,算個位高無權的閒差。

董卓戎馬一生,幾經起伏,好容易才得到如今的實權職位,他哪裡肯放棄軍權,去京城當個閒官?他聽完這封詔書,又做了一個膽大包天的決定,他決定抗旨!他上疏表示,他底下的湟中義從、秦胡兵等傭兵常來申訴,說後勤補給不足,妻小飢寒交迫,拉著他的車不讓他走,董卓說:“這些胡人啊,心態很原始,我沒有辦法強迫他們,只能安撫,因此我是走不了的,若情況有變化,我會再向朝廷報告。”

徵召董卓為少府的詔書可能來了幾次,董卓也拒絕了幾回,《後漢書》與《三國志》注引《靈帝紀》記載董卓抗旨的說辭不大一樣,《後漢書》所記便是上面說的內容,《靈帝紀》裡頭董卓則是說他的兵都愛他愛得要死,捨不得他走。

總之,無論是哪種說法,董卓都是明確抗旨的。此外,董卓先前頂著聖旨遲到、對張溫跋扈、孫堅論其三罪的訊息也在朝中傳開,朝臣們慢慢注意到了董卓的威脅,當時劉宏的身體應該已經不大好,但他仍然親下璽書,提出新的辦法 :“拜卓為幷州牧,令以兵屬皇甫嵩。”

第十四章:抗旨不遵

這是皇帝的妥協:你董將軍愛打仗,不想進洛陽看文官、宦官臉色,朕尊重你,朕退一步,讓你當幷州牧,這可是地方大員,獨當一面,那邊南匈奴、休屠各、黑山、白波幾千個叛亂團體,可以讓你打個夠,但你得把手中的兵權交皇甫嵩,到了幷州自然有當地的軍隊供你指揮。

若你是董卓,你會是怎麼反應?一般一心為國的臣子或是奉公守法的順民,跟皇帝討價還價一次已是極限,皇帝既然都讓步了,該是見好就收。

但董卓依舊抗拒,他繼續上疏,說手底下的這些兵跟他十年了,感情好到不行,希望可以帶去帝國的北疆,繼續為皇帝效力。翻成白話文就是:幷州牧很好,我願意當,但我可不可以封疆大吏的同時,又帶著本部兵馬一同去赴任?可以的話,我馬上去赴任……

過了不久,朝廷又有書信過來,但這回不是詔書,而是關於董卓抗命逗留的檢舉,檢舉人正是數次打壓董卓的皇甫嵩。

既然是在同一個駐地,董卓抗旨的行徑皇甫嵩自然都看在眼裡,他的侄兒皇甫酈便勸道:“當今朝廷失政,天下大亂,有能力安定局勢只有阿伯您和董卓二人,但阿伯與董卓結怨,將來兩人只能活一個。今天董卓不繳出兵權,乃是抗命,他揣度洛陽局勢混亂,逗留不前,乃是心懷不軌的證據。董卓兇狠殘暴,部下離心,阿伯您身為統帥,應以國家的名義討伐他,這才是上顯忠義,下除兇惡!”

皇甫嵩卻是斯文地搖頭說:“董卓抗命有罪,我擅殺也有罪,還是上報朝廷,讓朝廷裁決吧。”於是他便寫了封報告呈上去,劉宏也不做決定,只是將報告轉發給董卓。

第十四章:抗旨不遵

劉宏的意思很清楚,這就是警告董卓:“皇甫嵩的軍隊就在你隔壁,你不聽朕的話,他聽話,你董卓別仗著手上幾個臭兵就在那邊威脅朝廷,朕是不想動你,不是動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