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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假化肥遭受損失,兩倍賠償

2021-10-26由 大斌讀享 發表于 農業

假化肥怎麼賠償法

購買假化肥遭受損失,兩倍賠償

【案例】

胡某等五位農民從縣化肥廠購買化肥各50公斤,他們把化肥撒到地裡以後,發現莊稼葉子開始發黃,而且大量乾枯,眼看收成無望,於是請來技術人員檢測,發現該化肥是假的,含有大量的生石灰。那麼,農民購買假的化肥,使農作物遭受損失,能否索賠?

購買假化肥遭受損失,兩倍賠償

【法律解析】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執行。本案中,胡某等五位農民購買的化肥由於摻雜了生石灰,受到了損失,在化肥中摻雜生石灰的行為屬於銷售偽劣產品的虛假行為,所以五位農民有權要求化肥廠賠償所受損失兩倍的賠償。

【法條連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第五十四條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