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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文化的意義

2021-09-12由 小李的點滴 發表于 農業

狸豆是什麼意思

近日讀了一篇閒文,談的是不同時期中西方飲食的不同觀念。飲食伴隨我幾十年了,如影隨形,一日不曾分開。但是讀了此文才對飲食刮目相看。原文太長,學術性也太強,不便轉述,下面就說說我的粗淺收穫和感想吧,算是讀後感。

先說說古代。在文明社會之前,無論中國還是外國,飲食的意義都很簡單,就是為了生存的需要而填飽肚子。填飽肚子只是追求,實際上原始人類相當一部分因食物不足而餓死了,一部分則是飢一頓飽一頓地活了下來。吃什麼呢?山上的野果、地裡的野菜、河裡的魚、還有捕捉到的陸地動物(多為食草動物,如果遇到食肉動物就說不準誰吃誰了),只要能填飽肚子,吃什麼都行。

後來有了農牧業,生產力提高了,有了剩餘生活資料,人類進入了文明社會,飲食就不再那麼簡單了。什麼級別可以吃什麼,是明明白白的。慈禧太后每天正餐必須200道菜,能吃多少不要緊,不夠數就有人掉腦袋了。這是地位的象徵。在許多朝代,沒有爵位或爵位低的富人再有錢也不能享受公卿的飲食標準,例如殺牛吃肉,就得問罪。

在西方,有些飲食帶有宗教色彩,吃什麼由神來規定。吃五穀雜糧沒有限制,但是吃什麼動物就有複雜的教規。比如有的宗教規定:偶蹄並且反芻的動物(如牛羊)可以吃,其它動物(如馬、狗、兔子、蛇等)是不可以吃的。基督教反對奢侈,提倡簡樸、節慾,還有禁食祈禱。耶穌在最後的晚餐將硬麵餅分給弟子說,這是我的肉;又把葡萄酒分給弟子說,這是我的血。想想,人類的食物是上帝賜予的,要懷著感恩的心對待飲食,豈能鋪張浪費、暴飲暴食?

如果沒有宗教的約束,西方人在飲食上的鋪張也是觸目驚心的。當年羅馬人統治地中海一帶以後,希臘信奉的奧林匹斯宗教受到衝擊。羅馬貴族為了誇耀自己的富有,極盡饕餮之能事,他們的盛宴可以持續10個小時,什麼蜜汁松鼠、大象鼻子、天鵝舌頭等等,越是珍貴越榮耀。客人吃飽喝足後,為了應付下一道菜,不辜負主人的盛情,就用備好的羽毛刺激喉嚨,把肚子裡的食物吐出來,漱漱口,接著吃。這時的飲食就具有了財富的意義。多虧羅馬帝國是短命的。

中國沒有自己原創意義上的真正宗教,就是道家也不反對吃喝。孟子說“食色性也”,充分肯定了飲食的合理性;酈食其說“民以食為天”,強調了飲食的重要性;孔子說“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反映出對於美食的追求。因此中國人在飲食方面下的工夫舉世無雙,單說中國的八大菜系相比,就足以讓西方的廚師目瞪口呆。到了現代,飲食沒有了嚴格的禮法制約,也淡化了宗教的色彩,變得十分自由。只要有錢,我愛吃什麼就吃什麼!如果沒錢,讓我買我也不買(例如陽澄湖大閘蟹)。

一旦飲食失去了宗教、等級的色彩,人們對它的講究反倒不那麼多了。飲食又恢復了它本身的意義,就是吃飽肚子,滿足營養需要——當然口味要好。於是飲食開始工業化大規模加工,什麼麵包、餅乾、罐頭、香腸、火腿、便當(盒飯)、泡麵、啤酒、可口可樂、綠茶、炸雞腿、炸薯條、三明治、肯德基、麥當勞,遍及世界。飲食趨於便捷化,吃飽就得。

這樣一來,飲食原本的功能性增強了,象徵性淡化了;共性增強了,個性弱化了。飲食缺少了審美的情調,只剩下單純的物質價值了。就像養雞場裡配製好的統一飼料,無論哪隻雞都是同樣的伙食。可能有的雞想來點黃瓜,有的雞想加點胡椒粉,有的雞想加點山西陳醋,可是通通沒人理睬。這樣吃飽了又有什麼意思呢?於是有些人產生了後現代的審美化飲食追求:自己炒幾個可口的小菜,喝點小酒,豈不有滋有味,樂在其中?或者去飯店點幾個自己喜歡的菜也比整天吃炸雞翅有意思。我出差在外就喜歡品嚐當地的特色小吃,比如去西安嚐嚐老孫家的羊肉泡饃,到北京嚐嚐芥末墩,到杭州嚐嚐西湖醋魚,到太原吃碗刀削麵,到成都涮點九尺鵝腸,到雲南嘗幾個又酸又辣的傣家山野菜,到長沙要一個剁椒魚頭,到烏蘇里江嚐嚐赫哲族的拌生魚……感覺比大飯店共性的大菜更有情趣。雖然花錢不多,但飲食文化的審美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

如今 飲食沒有了宗教和等級的光環,但卻時常炫耀出財富的色彩。富豪們的盛宴必須與眾不同,一定要有燕窩、魚翅、龍蝦之類,如果弄到熊掌、果子狸、穿山甲、鱷魚蛋,主人的臉上就越發自豪了!好不好吃不要緊,要緊的是揮金如土的豪氣——咱有錢!如果黃金可以吃的話,一定會端上一盤鮑汁金條。便是窮人也有浪漫的飲食理想:等我有錢了,買兩碗豆漿,喝一碗倒一碗!看來,剛剛回歸本色的飲食又要異化了,就像海里的石頭,總有一些水草、苔蘚、海蠣子附著在上面,讓人看不清石頭的本色——吃喝到底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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