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人醒 ≠ 酒醒”,“隔夜酒”莫大意,一不小心就酒駕
2023-01-19由 三亞交警 發表于 農業
道路交通安全法91條內容是什麼
都說一日之計在於晨
一天的美好開始於早晨
一天的不美好……
也有可能是昨天遺留下來的
比如,昨夜的宿醉
也可能會造成今日的安全隱患
11月17日08時40分許,三亞交警天涯大隊河西中隊路管員在金雞嶺路某路段設卡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依法攔截一輛瓊BW**01號牌小型汽車,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人蘇某剛(男,34歲)現場呼氣檢測酒精含量為4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核查,駕駛人蘇某剛是前一天晚上23時跟朋友喝的酒,他以為交警路管員只是在晚上查酒駕,早上是“安全時段”。因此就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結果被交警路管員查獲,追悔莫及。
駕駛人蘇某剛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相關規定,三亞交警將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
三亞交警提醒
對被查獲的酒駕、醉駕人員,三亞交警將作為日常工作中的重點檢查物件;對駕駛證被暫扣或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交警部門將依法從重處罰;同時,將涉酒駕駛人的資訊抄送信用管理部門,列入失信記錄,並錄入公共信用資訊平臺。
人醒酒未退
別拿“隔夜酒”不當回事
不同的人
對酒精的消化能力是不同的
宿醉後
次日
駕車
存在酒駕的可能性非常大
小夥伴們
如果晚上喝酒
第二天最好不要開車
否則,你可能就會
觸碰酒駕的“高壓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