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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人身意外險的賠償金是否算作遺產進行繼承?

2023-01-17由 律師線上諮詢 發表于 農業

保險賠償款算遺產嗎

保險是依合同約定而取得賠償,是一種

合同法

律關係,是約定之債;而人身損害賠償是因侵害人的過錯而形成的一種

侵權

之債,是法定之債,兩者取得賠償是依據不同的法律關係。從生活實踐上來講,人身是無價的,它不同於財產,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網友諮詢:

夫妻一方死亡,人身意外險的賠償金是否算作遺產進行繼承?

夫妻一方死亡,人身意外險的賠償金是否算作遺產進行繼承?

湖南見田律師事務所趙丁發律師解答:

保險賠償不一定屬於遺產,只有滿足《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時保險賠償才屬於遺產。《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保險是依合同約定而取得賠償,是一種

合同法

律關係,是約定之債;而人身損害賠償是因侵害人的過錯而形成的一種

侵權

之債,是法定之債,兩者取得賠償是依據不同的法律關係。從生活實踐上來講,人身是無價的,它不同於財產,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湖南見田律師事務所趙丁發律師解析:

人身損害賠償金是《

民法典

》和《人身損害司法解釋》所計算獲得的賠償,而保險金是由於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

公司

賠付的保險金額。

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是死者親屬的財產,不屬於遺產。

首先,從遺產的含義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從《民法典》中可以明顯看出,死亡賠償金並沒有包含在所列舉的遺產範圍內。

其次,從死亡賠償金的性質來看。死亡賠償金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財產損失,而遺產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經存在的屬於公民的合法財產,死亡賠償金在公民死亡前並不存在,其並不屬於公民的個人財產。正是由於其不屬於死者遺產,債權人不能對死亡賠償金主張權利。

最後,死亡賠償金並不符合遺產的構成要件。針對遺產,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遺囑予以處理,但是公民在生前無法也不能立遺囑處理自己的死亡賠償金。

《關於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18條中規定,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死亡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

喪葬費

、被

扶養

人生活費、

死亡賠償金

精神損害

撫慰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根據這一相關規定,公民由於身體受到傷害而死亡所獲得的

賠償金

,是義務人對受害人近親屬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是死者死亡之後才產生的,具有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金的性質,不屬於遺產的範圍,故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

對於人身損害賠償與財產損害賠償,法律做出了不同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中,受害人領取了保險金後,仍有權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賠償,而在財產損失賠償中,受害人只能在扣除已領取的保險金後,就餘額部分要求侵害人賠償。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後,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被保險人在因第三者造成損害的賠償利益情況下,可以雙倍獲取保險利益和損害賠償利益,而不是擇一享有。

趙丁發律師簡介

擅長建設工程糾紛、合同糾紛等,協調團隊為鳳凰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市政府等單位提供法律服務,有為公司、企業單位提供法律服務、制度建設、風險防控、破產管理等方面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