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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澳門土生葡人寡婦問題及社會救助

2023-01-14由 小秋品歷史 發表于 農業

土生葡人現狀如何

前言

惡劣的海上氣候、猖獗的海盜活動,對以海上貿易為生的澳門土生葡人男性的健康和生命帶來巨大威脅

。此外,他們還要援助葡萄牙在亞洲其他地區的戰爭,加之性放縱、熱帶病等原因,死亡率很高。除了土生葡人男性死亡率高這一主要原因,婚俗習慣、婚姻模式和經濟形勢對於土生葡人社會中寡婦比例較高這一現象也產生了不容忽視的影響。

婚俗方面,土生葡人婚齡男大於女

,男性初婚年齡遠高於同時期中國內地,且男女婚齡相差較大。有清一代,土生葡人男性平均初婚年齡大體呈上升趨勢:18世紀上半葉為26。72歲,下半葉為25。48歲;19世紀上半葉為26。31歲,下半葉為28。37歲,這一趨勢同歐洲一致。

清代澳門土生葡人寡婦問題及社會救助

到清代晚期,甚至出現了男性初婚年齡晚至半百的極端情況

:“一槍一劍渡重關,萬里浮航久不還。積有盈餘歸娶婦,問年五十須絲斑。”詩下自注:“夷人遠出貿易,必俟富厚始歸娶婦,年五十娶者甚多,新婦少艾不以為嫌。”

這種婚俗的形成,又與當地婚姻模式和經濟形勢密切相關

。澳門土生葡人的婚姻屬於西歐模式,主要是由一對夫妻和孩子組成“核心家庭”,也存在少量多代家庭。在這種模式中,男性結婚年齡都比較晚,需要為建立家庭積攢足夠的財富。

而從18世紀起,葡萄牙在遠東及東南亞的商業地位就逐漸被荷蘭和英國取代

;近代以來,英、德、法等西方列強不斷瓜分中國土地,劃分勢力範圍,建立通商口岸,澳門過去數百年間中外貿易中的優勢地位不復存在。

再加上19世紀下半葉的數場風災

,使許多土生葡人積攢的財富化為烏有。經濟形勢的低迷,進一步迫使他們不得不因為積攢不夠財富而不斷推遲結婚年齡。土生葡人社群的寡婦比例較高,早在明季便已成為葡澳社會難以忽略的社會問題。

1623年11月27日,

澳門議事會書記官雷戈在《上帝聖名之城之狀況》中提到:

“除此之外還有一座很好的慈善堂,它每年都花費大量金錢供養孤兒、窮人和寡婦。”到17世紀下半葉,澳門與日本長崎、菲律賓馬尼拉及馬六甲的貿易被切斷後,商業活動受重挫,經濟進入衰落期,一些葡裔男性因此拋妻棄子離開澳門。

清代澳門土生葡人寡婦問題及社會救助

順治十八年(1661),清廷頒佈遷海令

;翌年5月,廣東官府在澳門張貼告示,下令所有中國居民必須在三日內離開澳門。華人遷出澳門後,城內僅剩葡裔及其他男性天主教徒二三百名、數量相近的已婚女天主教徒,以及靠教會救濟生存的孤兒寡婦約2000名。

從1688年開始,澳門地區和帝汶展開了曠日持久的戰爭

,到1703年才基本結束。1703年曾到過澳門的蘇格蘭人漢密爾頓在《東印度新記》中描述了當時的慘狀:“正如我之前觀察到的那樣,那座繁榮富饒的城市已經因他們同帝汶的長期戰爭而自我毀滅了。

那次不成功的統治計劃耗盡了他們的人力和金錢

:戰爭前,城中有上千男性市民,戰後不到50人;40艘商船也只剩下不到5艘。整個城市僅有200名左右信徒、600名教士和1500名婦女,很多婦女生了孩子,卻沒有丈夫當孩子的父親。”

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18世紀中葉

,1752年6月17日,澳門議事會公文指出:“澳門的貿易急劇衰落,主要原因是大量的船隻沉沒,留下了無依無靠的孤兒寡母。他們貧窮至極,因衣不蔽體而不能出門乞討。另一個原因是21年來,外國人的貿易轉移到廣州。”

至19世紀,澳門土生葡人寡婦比例仍居高不下

。直到20世紀,在澳門葡萄牙人海上貿易的衰退、土生葡人職業的多樣化、男性預期壽命的提高、大量葡國士兵及行政人員的遷入等因素的共同影響下

清代澳門土生葡人寡婦問題及社會救助

清代澳門土生葡人寡婦比例一直偏高

,往往超過已婚女性人數的一半,在經濟極端困難的

17世紀下半葉至18世紀初期,甚至數倍於已婚婦女。由於澳門的經濟支柱是海上貿易,不同於傳統中國的農業社會,無資產的寡婦在丈夫去世後失去經濟收入來源,生活堪憂,急需社會救助。

而對寡婦的救濟也是葡萄牙的傳統

,在葡萄牙的海外擴張過程中,許多士兵、海員及商人死於海上,留下孤兒寡婦需要照顧;在專門機構的幫助下,“寡婦可以作為被救濟物件來生活”。

澳門社會救濟寡婦群體的主要機構是仁慈堂

。它是葡萄牙海外城邦制度的輔助機構,同議事會一起構成城市和社會生活的支柱:透過不同的方式為殖民地的不同階層提供代議制的形式及庇護所。

澳門的仁慈堂由賈尼勞主教於1569年建立,其救助的重要物件之一就是寡婦

。18世紀下半葉長期擔任荷蘭東印度公司駐廣州領事的範罷覽曾高度讚揚澳門仁慈堂是寡婦和孤兒的利益代表。澳門仁慈堂對寡婦群體的救助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直接救濟,給貧窮的寡婦提供必要的物資救濟以維持生計

。前文提到的1623、1662年文獻皆可以說明土生葡人寡婦是仁慈堂的重要救濟物件。從1726年開始,仁慈堂和議事會為30名寡婦和孤女設立臨時性的基金,即提取每年進口貨值的0。5%,作為她們生計的主要來源之一。

這筆基金在1726年為406兩,1728年則只有60兩。

清代澳門土生葡人寡婦問題及社會救助

仁慈堂代表寡婦和孤兒參與海上貿易以獲得經濟收入

。仁慈堂投入貿易的資金包括兩類:寡婦和孤兒名下的資金,以及富商透過仁慈堂捐贈給孤兒寡婦的資金。整個18世紀,對帝汶的貿易都是澳門的生命線,“從總督到寡婦和孤兒,整個澳門都把微薄的資金湊到一起,參加到這一帝汶檀香木貿易的集體行動中”。

這其中,代表寡婦和孤兒投資的就是仁慈堂

:從1695年開始,在幾乎一個世紀中,議事會負責執行這一(對帝汶的)壟斷貿易,每年組織兩三艘船從澳門直接或者透過巴達維亞前往帝汶。三分之一的艙位留給船主,其餘三分之二的艙位分別由私商和澳門的機構使用,其中包括澳門總督到由仁慈堂所代表的寡婦和孤兒。

給寡婦們提供醫療救助

。成書於乾隆年間的《澳門記略》稱:“凡夷人鰥寡煢獨,有疾不能自療者,許就廟醫,其費給自支糧廟。”“支糧廟”即指仁慈堂,為“鰥寡煢獨”提供醫療服務的是仁慈堂下設的貧民醫院,亦為賈尼勞主教創辦,最初設在仁慈堂內,雍正九年(1731)之前從仁慈堂中分離另建,被華人稱為醫人廟或白馬行醫院。

成立孤女院或收容所收容無家可歸的寡婦

。1726年9月11日,由聖家辣修道院創辦仁慈堂孤女院,當年收容孤女與寡婦30人,每人每天1斤大米,每月4錢銀子。她們的醫療救助由聖家辣修道院的醫生負責。

由於經費問題及其他社會原因

,孤女院並不是持續存在的,間或有停辦,恢復資金支援則重辦。1900年,澳門仁慈堂又專門成立了孤苦收容所,可以為寡婦提供免費的住處。

清代澳門土生葡人寡婦問題及社會救助

為仁慈堂成員中的寡婦提供安葬服務

。仁慈堂又稱“慈善兄弟會”,澳門仁慈堂兄弟(或稱成員、教友)數量一般為300名,其中150名為貴族,150名為平民。仁慈堂有義務為成員的遺孀提供安葬或上門服務,前提是該遺孀未同教友會和善會以外的人再婚。

葡澳社會的寡婦比例較高,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

,單獨靠仁慈堂的力量難以解決。澳門總督、澳門議事會、王室大法官乃至澳門的富商階層都為此事努力。他們對葡澳社會寡婦群體的救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議事會主持的專門捐款

。如1752年4月7日,議事會向出席者呼籲捐款,參與捐款的主體包括個人(如西蒙·維森特捐二元)、學院(如聖保祿學院捐五十兩)、修道院(如聖方濟各修道院捐五元)和議事會(捐五十兩),最終法官科爾德羅共收到269。5元用於施捨給“市民中的婦女和女孩,以及葡萄牙人的寡婦”。

澳門富商捐獻遺產

。富商捐獻遺產給仁慈堂用以救濟寡婦群體的記錄在葡文件案文獻中俯拾皆是:1712年,羅德里格斯為仁慈堂留下二百兩白銀的遺產,其中一半給孤兒和寡婦;

1713年,法瓦肖捐給仁慈堂兩千枚葡印銀幣

,其中四分之一給孤兒和寡婦;1723年,佩雷拉留給仁慈堂的五百兩白銀分作三份,一份給孤兒和寡婦;1724年5月,在澳門富甲一方的科斯達去世,遺囑捐出白銀一千兩作為海上貿易的投資,利潤的三分之一給婦女寡婦;1725年3月,利馬去世,捐白銀三百兩給仁慈堂作為海上貿易投資,利潤的三分之一給孤女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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