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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駐院調解”多元化解糾紛

2023-01-02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農業

土地深耕的標準是多少

廊坊開發區法院深入推進“廊坊經驗”重塑工程

廊坊開發區法院在推進“廊坊經驗”重塑工程中,將調解組織和功能整合集約,設立駐院人民調解工作室,積極打造 “調解員+陪審員+律師”相結合的“駐院調解”模式,最大限度凝聚多元力量,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2022年以來,駐院人民調解工作室共接收訴前調解案件1111件,佔全部訴前調解案件的72%;調解成功944件,佔全部調解成功案件的85%。

“鋪路架橋” 開通多元解紛“快車道”

緊緊依靠廊坊開發區工委領導,主動融入“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大格局,積極對接全區“大調解”網路,與廊坊開發區政法辦、廊坊開發區人社局等八部門聯合出臺《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訴調對接工作聯動機制》,確立訴外調解工作宏觀執行規則,糾紛化解從“單打獨鬥”向“多元共治”轉變。針對“駐院調解工作機制”,研究制定了《人民調解員駐院調解規範》《訴前調解律師派駐工作聯動機制》等規範性檔案,以制度規範確保工作規範。

設立調解員、陪審員等3個調解工作室,根據不同調解員的能力和特長合理分派案件,形成“分得好、接得住、調得成”的良好局面。

“配將點兵”組建駐院調解“生力軍”

以訴調對接中心和人民調解平臺為支點,選聘4名善於做群眾工作、有較強溝通協調能力、能高效處理矛盾糾紛的退休老幹部、社群工作者擔任駐院調解員,將多元解紛觸角延伸至基層“神經末梢”;從聘任制書記員中選任5人兼任駐院調解員,充分發揮業務熟練、積極性高、利於對接、便於指導、易於管理的優勢,實現調解員隊伍老少結合、專兼互補,有效激發駐院調解活力。此外,聘任3名擁有特殊專業知識背景和職業技能的在任陪審員入駐調解室,發揮其獨有專業優勢,深入開展勞動糾紛、物業糾紛、土地糾紛等領域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打造了一支知識構成多樣、身份構成多元的調解隊伍。

“動中窾要” 打造訴前調解“尖刀班”

在駐院調解中,突出發揮駐院律師作用,在訴訟中心設立律師調解室,制定《訴前調解律師派駐工作聯動機制》,實行律師駐點值班制度,駐點律師負責立案登記前的各類民商事糾紛的審查、調解工作,同時鼓勵律師發揮專長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代書起訴書等服務。目前共有3家律所13名律師常駐廊坊開發區法院,累計提供免費業務諮詢服務1200餘次。

探索建立“駐點調解、首調在院、要素反饋、合理激勵”長效執行機制,以各律所為主體組建訴前化解團隊,負責調解法律關係複雜的糾紛,調解不成的製作要素式反饋表,為審理做鋪墊;案件審結後,法官向律師反饋裁判結果,評估調解得失,促進解紛共識,形成“調”“審”良性互動。

“以案定補” 用好考核激勵“助推器”

將駐院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區專項調解資金補貼範圍予以補貼。廊坊開發區法院出臺《駐法院調解工作室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確立“一案一補”“以案定補”的原則,實行“月考核、季兌現”,根據結案數量、結案方式和社會效果逐案進行考核。對按期完成調解任務的調解員,及時兌現調解補貼績效;對未完成任務基數、超期未調解結案和未按時歸檔卷宗等的調解員,扣除補貼績效,並通報批評。

廊坊開發區法院探索的“駐院調解”模式,法律上無障礙、經費上有保障、機制上有創新,有效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解紛需求,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是非訴解紛的有益探索。

(記者 李新苓 通訊員 陳晶晶 編輯 李雨穎)

【來源:廊坊日報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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