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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提高森林覆蓋率激勵人工造林實施意見

2022-12-31由 八閩務林人 發表于 農業

人工造林國家有什麼政策

江山市林業局 江山市財政局關於修訂《江山市提高森林覆蓋率激勵人工造林實施意見》的通知

江林〔2021〕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林業總場:

為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重要思想,高水平推進我市國土綠化美化,進一步最佳化生態環境,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江山大花園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4號)和市府辦《關於印發江山市新增兩萬畝國土綠化行動方案(2020—2024)的通知》(江政辦發〔2020〕25號)等檔案精神,切實推進我市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結合實際,現對《江山市提高森林覆蓋率 激勵人工造林實施意見》(江林〔2019〕75號檔案)進行修訂,請遵照執行。

江山市林業局 江山市財政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江山市提高森林覆蓋率 激勵人工造林實施意見

為做好我市國土綠化工作,進一步挖掘造林潛力,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4號)和市府辦《關於印發江山市新增兩萬畝國土綠化行動方案(2020-2024)的通知》(江政辦發〔2020〕25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主體和獎勵補助物件:全市各行政村、市林業總場。

二、造林地補助範圍:補助適用於土地現狀為疏林地、規劃造林地、一般灌木林地、造林失敗地、宜林地以及土地利用現狀圖上標註耕地以外的非林地,單塊面積為1畝以上,防護林雙行以上。

不適用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等原本就列入森林面積的林地造林。

三、造林技術要求和扶持標準:對於新造林,且達到《造林技術規程(GB/T 15776-2016)》標準,並完成三年撫育的,珍貴樹種造林(純林或混交林比例達40%以上)給予1500元/畝的補助;一般樹種造林給予1200元/畝的補助;油茶造林給予800元/畝的補助(包括在一般耕地上種植油茶林);其它喬灌木經濟林造林給予500元/畝的補助。條件許可的造林地塊要求挖機整地,其它採用塊狀整地。

對於一般灌木林、疏林地進行補植改造,並完成下半年撫育的,驗收合格後,給予500元/畝的補助。

上述造林符合上級補助政策的先按上級標準補助,不足部分由市財政補足。

四、申報時間:每年 6月底,由鄉鎮(街道)、林業總場為單位將補助申報表(見附件)上報到市林業局。

五、驗收及資金撥付:市林業局牽頭組織進行造林驗收,公示無異議後進行補助。新造林地塊,第一次撥付補助資金的60%,完成三年撫育後撥付餘款;一般灌木林、疏林地撫育補植地塊,驗收後一次性撥付。為提高專案實施村工作積極性,對於實施面積在15畝(含)以上的行政村,給予500元/畝的獎勵,隨同造林補助第一次撥款一併撥付。

六、本政策實施期至2024年止(含2024年春季造林地塊)。2020年驗收的地塊仍按江林〔2019〕75號執行。

江山市提高森林覆蓋率激勵人工造林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