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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新規:確定一戶一宅!農村“一戶多宅”咋處理?會拆嗎?

2022-12-30由 村長曉佳一 發表于 農業

農產品包括哪幾類

導語:農村宅基地問題層出不窮,大多數都是地方性法規來進行管理,目前只有土地管理法提到一些方面。而現在國家開始對宅基地專門立法,其中就包括“一戶一宅”。

農村建房嚴管,新規出臺確定一戶一宅

農村“建房熱”較之往年下降的是比較快的,這與大量農民進城脫不了關係,同樣也與宅基地政策急劇收縮也是掛鉤的,很多人在農村發現建房子越來越不好建設了,不是宅基地不審批,就是不允許農房加蓋、翻新,而且各地方政策不一,從而導致想在農村建房的想法就流產了。

宅基地新規:確定一戶一宅!農村“一戶多宅”咋處理?會拆嗎?

農業農村部最近又釋出了一個關於宅基地管理的新規,目前正在徵求社會意見的階段,截止到12月28日結束。這部新規就是《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以國家立法形式確定農村宅基地如何管理,怎麼使用,又如何保障農民權益。

而新規中有一點規定爭議比較大,那就是“一戶一宅”。根據制定的管理辦法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所以以後在宅基地審批只是要遵循

成員申請、集體審議、按戶取得、一戶一宅、面積限定、規劃管控的原則。

也就是必須滿足一戶一宅的標準,如果是現有居民家庭已經有一處宅基地了,那麼就不得再次申請宅基地。

宅基地新規:確定一戶一宅!農村“一戶多宅”咋處理?會拆嗎?

新規中“一戶多宅”咋辦?

但是目前農村不要說一戶一宅,就是一戶兩宅、仨宅的“一戶多宅”情況也有不少,那麼是不是意味著這些“一戶多宅”要求全部拆除呢?

這個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即合不合法、合不合規的問題。

如果宅基地面積超過當時規定的標準,或者是一戶多宅不符合當時條件下的規定,那麼就是不合法的,應當積極退出宅基地,交由村集體統一管理。

如果歷史形成的“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標且沒有違反當時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新規規定鼓勵透過自願有償方式退出多佔的宅基地。

這也就是指無論“一戶多宅”合不合法,合不合規,最後都要回到“一戶一宅”的規定之下,只是一個是不予補償,一個是有償退出。至於這個補償是多少錢,大多數按照當地的土地徵收標準來算,也就頂多幾萬塊錢。同樣這也意味著如果按照新規執行,很多人引以為豪的祖宅怕是要不保了。

宅基地新規:確定一戶一宅!農村“一戶多宅”咋處理?會拆嗎?

村民願意嗎?

新規中不僅對新建住宅、歷史遺留問題有規定,同樣對於翻建的房屋問題也有說法。

例如建房只能在批准的宅基地面積中建設,房屋四至(含滴水)垂直下落投影、臺階等均應控制在經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範圍內。也就是門前屋後乃至下雨水滴落的地方都包括在內。

對於翻建

、改建或擴建的稽核批准參照當前“一戶一宅”的標準進行,而且建設的樓層、高度乃至風格都要符合當地規定的標準。

同樣如果村民另外選址新建住宅的,必須要簽訂退出原有宅基地協議,也就是我們說的“建新必須拆舊”。

但是對於村民來說大多數是不願意退出一戶多宅,同樣也不願意建新拆舊的。有的是家庭人口較多居住困難的;有的是為了以後能夠得到更多的補償的;有的則是為以後的子孫做打算的。

宅基地新規:確定一戶一宅!農村“一戶多宅”咋處理?會拆嗎?

要知道現在很多農村的宅基地都是自留地,很多人都認為應該是私產,畢竟老祖宗早就傳下來了,現在為何不行了呢?其實農村土地改革從初級社到高階社再到大集體後都在不斷改變,最後的轉變就是土地歸集體所有。

不論是耕地還是宅基地都是村集體共有,不是一家一戶的私產,國家和村集體有管理權,而一戶一宅不僅是為了村莊規劃建設,更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公平,不然你家五處宅基地,他家十處宅基地,後來人可能就無地建房,咋辦呢?

最後,對於一戶多宅將全面取消,你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