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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從批判的角度解讀,單說《孔乙己》的故事趣味

2022-11-29由 周慢一 發表于 農業

孔乙己講的什麼故事

每當讀到魯迅的文章,總逃不脫「人民麻木愚昧」、「封建禮教吃人」。雖然有理,但標準答案似的結論難免疏於片面,沒有說明作品本身的故事趣味。不然,魯迅的作品何以如此受到推崇。

不做過分解讀,不談創作背景,不聊作者生平,讓我們著眼於《孔乙己》虛構世界的故事矛盾、衝突與高潮,跟隨段落的敘述,細讀這部短篇小說。

不從批判的角度解讀,單說《孔乙己》的故事趣味

塑造一個人物,塑造整個世界

原文開篇第一、二段,作者以店夥計我的視角作為切入點,以回憶的口吻描述魯鎮的格局。咸亨酒店,店裡活動的三類人:店夥計、短衣幫、長衫客,他們的穿著、習慣與性格特點,一覽無餘。這像極網文開篇介紹故事背景,門派勢力。咸亨酒店就像當時社會的縮影,三類人就像三股勢力,或者說,三個涇渭分明的階級。

隨後本書的核心人物出場,原文「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孔乙己和長衫客一樣穿長衫,和店掌櫃一樣讀過書,和短衣幫一樣站著喝酒。一句話便表現出孔乙己的獨特。

他的身上雜揉三個階級的特質,但又不屬於任何一個階級,他就像三者融合雜交的怪物。對於作者來說,孔乙己擁有獨特的人物魅力,只要塑造他,讀者便能從他身上看到三個階級的劣性。

人物的矛盾

故事開始,孔乙己到酒店喝酒。伴隨一段對話,矛盾若隱若現。

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

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

「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開,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故意的、高聲、又,三個詞直截了當的表明短衣幫的態度。短衣幫拿偷書的事做下酒的笑料,但自詡讀書人的孔乙己卻要面子,於是極力爭辯。然而,讀過書不代表吵架厲害,市井之間的罵陣,比的是哪方嗓門大,哪方人多。整個短衣幫都在嘲笑他,他怎麼可能贏。

短衣幫畢竟沒讀過書,嘲諷來嘲諷去也就那幾句,所以店掌櫃有時也下場嘲弄孔乙己,引得眾人發笑。大家來酒店的目的是喝酒,但賣酒的地方無數,何必非要選擇咸亨酒店,自然是這裡獨有笑話。

而且孔乙己很特殊,他讀過書啊,算半個體面人,嘲笑他能讓社會地位低下的短衣幫更加滿足。放到現在,孔乙己算是門店的招客手段,店掌櫃堪稱經營鬼才。

這便是孔乙己的人物矛盾,他想要成為長衫客,但沒有這個資本,他想要獲得尊重,但短衣幫只當他是笑話。

徒勞的掙扎

既然成年人都不尊重他,他便想獲得孩子的尊重。於是,他問故事中的『我』茴香豆的茴怎麼寫,藉此展現其知識面,但『我』也嫌棄,不願意和他多說。

他又找更小的孩子,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粒,但這種做法就像是招來酒肉朋友,當孔乙己拿不出茴香豆,這些孩子也就鬨笑離開。

孩子不懂明辨是非,只知學習大人,大人們討厭某人,他們學著討厭,大人們嘲笑某人,他們也學著嘲笑。所以孔乙己終究是在徒勞的掙扎。

當他不能發揮笑料的作用,沒人會關心他,當他消失於人們的視野,也沒有人會注意他。

所以『我』聽到孔乙己的訊息,只能是他偷東西被打。當孔乙己被丁舉人打斷腿之後,下文掌櫃與喝酒人的對話,更加深刻的表現孔乙己被世界隔絕,無人關注的孤獨。

「他總仍舊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丁舉人家裡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

「後來怎麼樣?」

「怎麼樣?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後來呢?」

「後來打折了腿了。」

「打折了怎麼樣呢?」

「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

人們關心他偷丁舉人家的東西被打折腿,但沒人關心他的死活,因為被打折腿這件事是下酒的笑料,他的死活不是。

對於孔乙己偷書,以及被丁舉人打折腿,歷來有許多分析。其一的分析根據是小說的敘事角度,文中只有店夥計『我』的視角,所有關於孔乙己的事情,要麼是『我』看到,要麼是道聽途說,短衣幫說孔乙己是偷書,但誰能知道真相。但凡孔乙己被打,就是泥巴掉褲襠,不是屎也是屎。

所以,文中的『我』並沒有多加揣測孔乙己,但受周圍人的影響,在孔乙己問茴字寫法的時候,難免表現出輕視。

心態的轉變

因為被打折腿,孔乙己總算引起人們的注意,也因為此事,孔乙己的身心都發生巨大的改變。待頹唐的孔乙己再次出現,他與掌櫃的對話顯得深刻且唏噓。

掌櫃仍舊同平常一樣,笑著對他說,「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

但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辨,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

「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

孔乙己低聲說,「跌斷,跌,跌……」

原本爭辯竊書不是偷,現在已不爭辯,原本想要獲得尊重,現在只懇求不要取笑,一句「跌斷,跌」更像是挽回僅有的身為人的尊嚴。付錢的時候,孔乙己不再是「排出九文大錢」,而是「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

他此時已經意識到,自己的社會價值就是作為笑話,供人喝酒時發笑。所以他認命,不十分分辨,單說「不要取笑」。

這裡算是全篇的高潮,但讀到此處,並不會有心血澎湃的感覺,反而有種縈繞不去的憂傷。曾有人問魯迅先生,自己的哪篇文章最好,他說《孔乙己》,因為此篇不像《狂人日記》、《啊Q正傳》表現那麼強烈,文字間有種從容不迫、娓娓道來的優雅。

失去價值

最後的結尾,孔乙己的認命其實又引起一個問題——人們嘲笑他,他反駁,這樣才嘲笑才有趣味,當他不反駁,他身為笑料的作用也便消失。換言之,認命的同時,支撐其存在的社會價值也將徹底失去。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末尾是這麼一句話。但孔乙己只被打斷腿,吃飯的手還在,如果想掙錢,靠抄書總能掙口飯吃,『我』卻說「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或許,『我』並不能確定孔乙己是否已經死了,但沒有人再談論他,他像是處於社會意義上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