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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我的工傷賠償款哪去了?

2022-11-29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農業

勞務工傷怎麼賠

農民工:我的工傷賠償款哪去了?(主題)

中工網大連11月17日電(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劉旭)“勞動仲裁和法院都判應給我工傷賠償,但公司不上訴也不賠償。”今日,59歲的黑龍江農民工盧景芳告訴《工人日報》記者,他仍未拿到賠償金。

盧景芳2021年8月到遼寧省大連市金普新區一工地打工,包工頭與他口頭約定在工地當力工,每天工資220元。幹活不到2個月,盧景芳從2米多的高牆上摔下來,腰部受傷。包工頭將他送到大連市中心醫院搶救,經診斷為腰部壓縮性骨折。

盧景芳出院後,找到包工頭要求賠償。包工頭認為,雙方沒有籤勞動合同,也沒有為盧景芳繳納工傷保險,自己光醫藥費就墊付了5萬餘元,無力再給任何補償。

無奈之下,盧景芳找到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幫他討要說法。

盧景芳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工資發放記錄,想要工傷待遇,很難找到證據。但一個細節引起援助律師的注意。

盧景芳說,包工頭帶他到大連海港醫院做過檢查。王金海認為,盧景芳並不在此醫院住院,到該醫院檢查不符合常理,而且該醫院是大連市工傷鑑定的定點醫院。

於是,王金海來到大連海港醫院調查取證,發現工傷鑑定名單中有盧景芳的名字。王金海又到金普新區人社局調查,發現勞務公司還為盧景芳申請過工傷鑑定,工傷鑑定結論為八級傷殘。此外,包工頭還為盧景芳繳納了一份團體僱主責任險,申報工傷並鑑定後,可以賠付其住院期間的醫療費。

4月26日,王金海代理盧景芳到金普新區勞動仲裁委申請工傷待遇。6月30日,仲裁委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仲裁委經審理後認為,盧景芳系包工頭僱傭,並由包工頭髮工資,與勞務公司不存在勞動關係。但勞務公司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勞務公司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因此,裁定勞務公司給付盧景芳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共計308831元。

勞務公司不服,7月29日起訴至遼寧省莊河市人民法院。9月20日,法院判決勞務公司承擔盧景芳工傷賠償的主體責任,應於10日內給付盧景芳217476元。但記者截稿前,勞務公司不上訴也拒不執行判決結果。

王金海表示,該案中,勞務公司與盧景芳雖沒有勞動關係,但其應當依照規定承擔工傷保險主體責任。

王金海建議,用工方應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工傷保險,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既能減輕用工主體責任,又能讓農民工及時得到工傷理賠。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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