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農業

2023年計劃生育 “獎扶”“特扶”申報開始!符合條件的抓緊報名

2022-10-06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農業

計生獎勵扶助物件評議表怎麼寫

近日,記者從蘭溪市衛生健康局瞭解到,2023年新增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申報工作已正式啟動,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村(社群)便民服務中心或鄉鎮(街道)衛健辦諮詢、辦理。

2023年計劃生育 “獎扶”“特扶”申報開始!符合條件的抓緊報名

網路圖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獎扶物件應同時符合四個條件:

一是本人為本市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二是從1973年開始至今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三是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兒;

四是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在獎扶當年年滿60週歲。

其中,有五類人員不屬於獎勵扶助物件,包括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未婚單親收養;受到刑事處罰,尚在服刑期;2006年1月1日後由非農戶口轉為農業戶口;農業戶口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含退休)。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標準每人每月8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發放960元/人。其中,本人死亡、再生育或收養、本人享受城鎮職工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和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人員,在下一次發放獎勵扶助金前退出。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浙江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物件申請(確認)表》,連同夫婦雙方及子女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收養證、死亡證明等相關合法有效材料一併交村(居)民委員會。影印件稽核需要工作人員簽字。經過村(居)評議,再由鄉鎮(街道)進行初審公示,最終由市衛生健康局複審確認。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的特扶物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是女方年滿49週歲;

三是隻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四是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鑑定為傷殘,傷病殘要達到三級以上。

其中,出現本人死亡,發生再生育、再收養子女或獨生子女康復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物件,在下一次發放特別扶助金前退出。

在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中,未滿60週歲的,或年滿60週歲且已享受政府養老服務補貼的男方或女方,特別扶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發放7200元/人;未滿60週歲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滿60週歲且未享受政府養老服務補貼的男方或女方,特別扶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發放9600元/人。

申請人需填寫《浙江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物件申報表》,獨生子女傷殘的需要提供殘疾證,其餘材料、程式與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申報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逾期未申報者,當年不再受理,可在次年申報。

原標題:《2023年計劃生育 “獎扶”“特扶”申報開始!符合條件的抓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