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父、本生父、所後父、同居繼父、不同居繼父、從繼母嫁之父
2022-08-24由 潤楊閬苑 發表于 農業
杜甫為什麼寫蜀相
在以前的文章中,我寫了歷史上的八種母親。今天寫寫六種父親。有人說,古代是父系社會,一個人有幾個母親正常,怎麼會有那麼多的父親呢?彆著急,還真有那麼多的父親。聽我慢慢道來。
我國曆史上,真的有六種父親。分別指:父、本生父、所後父、同居繼父、不同居繼父、從繼母嫁之父。
父
父,就是自己的生身父親,給了自己生命的父親。
例如:《紅樓夢》中,賈代善是賈政和賈赦的父親。賈政是賈珠、賈寶玉和賈環的父親。賈赦是賈璉和賈琮的父親。賈珍是賈蓉的父親。
“本生父”和“所後父”。
古代人重視香火傳承,如果沒有兒子,這一房就絕滅無人了。死後,無人給他燒香、送錢、祭拜,沒有了香火供應。因此,為了傳遞香火,沒有兒子的家庭會認一個兒子,或者說是過繼一個兒子,叫繼子、或者是嗣子。這個繼子稱自己的生身父親,本生父,稱過繼的父親為所後父。
例如:咸豐皇帝死後,兒子同治皇帝繼位,同治沒有兒子。他死後,慈禧點名醇親王奕譞的兒子載湉,成為咸豐皇帝的繼子,然後繼承大統。
載湉是咸豐皇帝的繼子,醇親王奕譞是載湉的本生父,咸豐皇帝是載湉的所後父。
曹寅死後兩年,兒子子曹顒也病死了。因為曹顒無子,曹寅的妻子就過繼了曹寅弟弟曹宣第四子曹。對於曹來說,曹宣是本生父,曹寅是所後父。
“繼父”,“同居繼父”和“不同居繼父”。
繼父,有三個意思。
(1)某人的生母在前次婚姻中的丈夫,稱之為繼父。
例如:漢武帝的生母王娡的前夫金王孫就是漢武帝的繼父。
(2) 某人的父親死了,母親改嫁,現任丈夫就是前夫孩子的繼父。
《紅樓夢》中,尤二姐和尤三姐跟著母親尤老孃改嫁給了尤氏的父親。尤氏的父親撫養尤二姐和尤三姐,尤氏的父親就是尤二姐和尤三姐的同居繼父。
(3) 過繼兒子的父親叫繼父。這個孩子叫“嗣子”。
《稱謂錄》卷一《同母異父·繼父》中對繼父有明確的解釋。“此謂母之後夫也。與父之後妻義同。”又同書《本生父·親父》:“為人後者,謂伯叔父無子,而過房與伯叔為子者,謂之父母。今人混稱繼父、繼母,則謬矣。”
在最早的時候,過繼來的兒子不能稱父親為繼父。舉個例子吧,曹過繼給了伯父曹寅,他應該稱曹寅為父親,在宗法上稱曹寅為所後父。而不能稱曹寅為繼父。
但是後來,人們也將過繼兒子的父親,即所後父稱為繼父。也就是說,我們現代人提到曹寅的時候,會說他是曹的繼父。
繼父又分為,同居繼父和不同居繼父。
本來“同居”看的是繼子有沒有入繼父的宗廟,有無權利繼承繼父的財產。但在清代演變成了“繼子是否在繼父家居住”這種字面意思。
何晏是何進的孫子,他的母親尹夫人被曹操納為妾。何晏也跟著母親進了曹家,被曹操當兒子養了起來,他吃穿用度跟曹操的親兒子曹丕相同。曹操就是何晏的繼父,而且是同居繼父。
曹寅也是曹的同居繼父。曹寅是江寧織造,他死後兒子曹顒繼承了江寧織造的職位。曹顒死後,曹成為曹寅的嗣子,繼承了江寧織造的職位,也繼承了曹寅的家業與債務。
范仲淹的父親範墉病死後,母親謝氏貧困無依,幼子范仲淹在范家“無大功親屬撫養”。謝氏只得抱著兩歲的范仲淹,改嫁淄州長山人朱文翰,范仲淹也改從其姓,取名朱說(yuè)。對於范仲淹來說,朱文翰就是他的同居繼父。
長大後,范仲淹以“朱說”之名成為進士
,被任為廣德軍司理參軍,官居九品。他便把母親接來奉養。後來,范仲淹歸宗複姓,恢復范仲淹之名。
不同居繼父,就是繼子不在繼父家居住,還在原家族裡生活。
在古代,生母帶著孩子改嫁的現象不多。尤其是帶著兒子改嫁的女子不多。因為“幼子一般不會隨母外嫁”。改嫁母親所生的兒子,會留在丈夫家,由孩子的祖父母、或者叔父母、伯父、伯母撫養。
母親的現任丈夫,就是孩子的不同居繼父。
例如:漢武帝的生母王娡,最初嫁給了金王孫。婚後,生了一個女兒,取名金俗。後來王娡和金王孫離婚,女兒歸金王孫撫養。王娡改嫁漢景帝劉啟。劉啟就是金俗的不同居繼父。
“從繼母嫁之父”。
從繼母嫁之父,是指跟隨繼母再嫁之後的“二階繼父”。孩子的生母死了,父親娶了繼母,父親死了,繼母改嫁,孩子跟著繼母改嫁了。繼母的現任丈夫就是孩子的“從繼母嫁之父”。
三父。
同居繼父、不同居繼父、從繼母改嫁之繼父,合稱三父。
古代有三父八母之說。以前的文章中寫了,嫡母、繼母、養母、慈母、嫁母、出母、庶母、乳母,合稱八母。
什麼是嫡母、繼母、養母、慈母、嫁母、出母和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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