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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女子1000萬存銀行,4個月後賬戶就剩6毛,銀行:不清楚不負責

2022-08-23由 筆尖上得快樂 發表于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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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李女士把10000000存入某行,四個月後,準備取出來,不料櫃員卻告訴她,賬戶裡只有6。25元。隨後她找某行解決此事,對方卻說:李女士該負全責。

李女士是個生意人,在出差前,她覺得現金放在家裡不安全,就全部存入了某行,等她回來後,想取一部分錢出來週轉,就發生了開頭一幕,一千萬不翼而飛,只剩下幾塊錢。

廣州女子1000萬存銀行,4個月後賬戶就剩6毛,銀行:不清楚不負責

李女士找到某行櫃員,問自己錢的去向,對方卻說:我無權告訴你資金的流向。李女士很無奈,立即報了警,民警很快趕到,經過調查,馬上鎖定了櫃員韋某,當初就是他給李女士辦理的存款。

韋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他和某公司有不正當合作,得知李女士存入了一千萬,就開始暗箱操作,偽造李女士和某公司的協議,把錢順利轉到某公司,前後只用了兩天時間,就把一千萬全部轉出。民警還發現,他們一天的轉賬記錄竟然高達81筆,賬單也有五六米長,奇怪的是李女士一個資訊都沒收到過。

更神奇的是,李女士四月份才到某行存的錢,而偽造協議上的時間卻是三月份,難道某公司未僕先知,知道李女士要去存錢?並且,協議一看就很粗糙,簽名也很模糊,不得不問,某行都是專業人士,怎麼就沒發現這些問題呢?硬是讓人把錢轉走了。

經過民警進一步的調查,更加驚人的一幕浮出水面,原來韋某這幾年,一直這麼幹,期間如果出現了敗露,他們也準備了應對方案,韋某會聯合某公司一起把事情壓下來,所以,韋某在短短几年時間裡,就轉走了2。5億元。

廣州女子1000萬存銀行,4個月後賬戶就剩6毛,銀行:不清楚不負責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有些人到現在都還不知道,存在某行的錢早就沒有了。李女士的報警,才終止了這一切,雖然韋某被抓,某公司也被罰,李女士的錢該找誰負責呢?

當李女士找到某行協商錢的事情,對方的態度可謂出人意料,說韋某的行為他們不知情,也不會負責,李女士也拿某行沒有辦法,最後只有起訴。

一審判決李女士負全責,某行勝訴,理由是李女士因為洩露了自己的資訊,被韋某記下來後進行不正當操作,責任理當由李女士一方承擔。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六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可若存款人因自己過錯遭受財產損害時,銀行是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

所有,這起事件是因為李女士自己的過失,造成的財產損失,某行是不負責承擔賠償責任的。李女士不服,提起了上訴。

二審判決李女士負主要責任,某行負次要責任,某行賠償李女士450萬,外加四個月的存款利息,那麼,二審判決的依據是什麼呢?

李女士不經意洩露了自己的資訊,當然怎麼樣洩露的,沒有具體說明,可能連李女士自己也不清楚,反正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導致了韋某鑽了空子,將錢轉走。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所有,李女士沒有盡到自己的保密義務,導致自己的財產損失,理當負主要任務。而某行沒有管理好自己的員工,沒有做好對轉賬的審查工作,也當負次要責任。

李女士依然不服二審判決,表示還會繼續尋求法律援助。

李女士卻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導致了財產損失,確實有點可惜。大家對李女士存入一千萬,最後只剩幾塊錢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