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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例!包商銀行宣佈:65億二級債全額減記

2022-08-09由 新浪財經 發表于 農業

本金全額減記是什麼意思

史上首例!包商銀行宣佈:65億二級債全額減記

2020年11月13日,包商銀行以其自身的名義在中國貨幣網釋出關於對“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本金予以全額減記及累積應付利息不再支付的公告。

公告稱,11月11日該行接到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關於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通知》。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試行)》等規定,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認定該行已經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

史上首例!包商銀行宣佈:65億二級債全額減記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減記在國內銀行二級資本債發行歷史上,尚屬首次。

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關於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通知》中顯示,2019 年5 月24 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對包商銀行實施接管。“在接管期問,經清產核資,確認你銀行已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生存”。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認定包商銀行已經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要求該行應對已發行的“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券” 的本金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全額減記, 並妥善做好債券減記的後續工作。

史上首例!包商銀行宣佈:65億二級債全額減記

包商銀行表示,該行根據上述規定及《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券募集說明》(該債券簡稱“2015包行二級債”)減記條款的約定,擬於11月13日(減記執行日)對已發行的65億元“2015包行二級債”本金實施全額減記,並對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積應付利息(總計:585639344。13元)不再支付。

最後,該行表示,已於11月12日通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其在減記執行日進行債權登出登記操作。

分析人士認為,此次包商銀行二級資本債的減記是根據正常流程進行的,市場也早有預期。此次減記事件,宣告銀行資本工具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同時也將促進銀行資本工具正確定價和風險定價。

附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回顧:

實際上,8月6日,央行在《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回顧了包商銀行風險處置情況。

央行表示,2019年5月24日,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一年多來,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工作有序推進,即將收官。具體來看,央行從四方面介紹了該行風險處置工作的推進情況。

1. 穩妥做好債權保障工作

接管當日,包商銀行的客戶約473。16萬戶,其中,個人客戶 466。77 萬戶、企業及同業機構客戶 6。36 萬戶。

為最大程度保障廣大儲戶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經過深入研究論證,決定由存款保險基金和人民銀行提供資金,先行對個人存款和絕大多數機構債權予以全額保障。

同時,為嚴肅市場紀律、逐步打破剛性兌付,兼顧市場主體的可承受性,對大額機構債權提供了平均 90%的保障。

2. 全面開展清產核資

2019 年 6 月,為摸清包商銀行的“家底”,接管組以市場化方式聘請中介機構,逐筆核查包商銀行的對公、同業業務,深入開展資產負債清查、賬務清理、價值重估和資本核實,全面掌握了包商銀行的資產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

清產核資的結果,一方面印證了包商銀行存在鉅額的資不抵債缺口,接管時已出現嚴重的信用風險,若沒有公共資金的介入,理論上一般債權人的受償率將低於60%;另一方面,也為接管組後續推進包商銀行改革重組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 推進包商銀行改革重組

2019年10月,包商銀行改革重組工作正式啟動。由於包商銀行的損失缺口巨大,在公共資金承擔損失缺口之前,沒有戰略投資者願意參與包商銀行重組。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最終決定採取新設銀行收購承接的方式推進改革重組。

同時,為保障包商銀行的流動性安全,接管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在接受足額優質抵押品的前提下,向包商銀行提供了235億元額度的常備借貸便利流動性支援。

2020年1月,接管組按照市場化原則,委託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遴選出徽商銀行作為包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外四家分行的併購方,並確定了新設銀行即蒙商銀行股東的認購份額和入股價格。

2020年4月30日,蒙商銀行正式成立並開業。同日,包商銀行接管組釋出公告,包商銀行將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

存款保險基金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第十八條,向蒙商銀行、徽商銀行提供資金支援,並分擔原包商銀行的資產減值損失,促成蒙商銀行、徽商銀行順利收購承接相關業務並平穩執行。

央行還介紹了下一步工作,即根據前期包商銀行嚴重資不抵債的清產核資結果,包商銀行將被提起破產申請,對原股東的股權和未予保障的債權進行依法清算。此外,有關部門正依法依23規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目前,包商銀行的相關業務、資產、負債已由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承接。4月30日,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組釋出公告稱,經包商銀行接管組報請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相關監管機構批准,包商銀行擬將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包商銀行原個人存款、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等分別由蒙商銀行、徽商銀行承接後,各項權利及業務辦理不受影響,並由存款保險基金依法保障。4月30日當天,蒙商銀行也正式宣告設立,註冊地為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00億元,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為楊險峰,行長為喬俊峰。在蒙商銀行股東方面,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及國有企業合計持股52。5%,央行全資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持股27。5%,徽商銀行持股15%,中國建設銀行旗下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

綜合自:21世紀經濟報道、中國基金報、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