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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居住權你需要知道的二三事

2022-07-23由 孫忠靈律師 發表于 農業

居住權人享有什麼權利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從古至今,“住”對於人們來講都是一件

及其重要的事情。隨著國家城市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城市住房問題日益突出,居高不下

的房價讓人望而卻步,由住房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也愈演愈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中關於居住權的創制似乎為解決城市住房問題、緩和矛盾提供了全新的思路。那什麼是居住權?怎樣才可以設立居住權?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屋還可以出租嗎?帶著這些問題,我們一起去下文中尋找答案。

1

.什麼是居住權

根據

民法典

規定

,“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

佔有

使用的用益物權

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通俗的講就是在別人家住的權利

2.

居住權只有透過立遺囑才能夠設立嗎

不是的

居住權的設立不是隻有立遺囑一種方式

居住權可以透過遺囑方式設立

也可以透過合同方式設立

舉個例子

狗蛋和翠花離婚時在離婚協議中約定

離婚後的房屋所有權歸狗蛋所有

翠花對其中的一間房屋享有

10

年居住權

再舉個例子

狗蛋感覺自己大限將至

又擔心自己走後兒女不孝順自己再婚的老伴兒

遂立下遺囑將自己所有的房屋留出兩間房屋由其老伴翠花終身居住

3

.怎樣才可以設立居住權呢

根據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條規定

居住權無償設立

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設立居住權的

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劃重點

設立居住權

需要登記

居住權是用益物權

對其設立採用登記發生主義

只有經過登記才能設立居住權

所以在確定居住權歸屬後

要按照不動產登記中心的要求提交材料

等待稽核通過後發證

4

.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屋還可以出租嗎

一般情況下不可以,

但是所有權人和居住權人同意的話也是可以的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條規定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

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

.

如果透過遺囑設立居住權,

只有法定繼承人才可以享有居住權嗎

不是的

所有權人也可以在遺囑中為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人設立居住權

舉個例子

狗蛋感覺自己大限將至

考慮到自退休後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是家中保姆翠花照顧

對其十分感激

遂立下遺囑將自己所有的房屋中的一間讓翠花終身居住

居住權制度的確立

充分考慮到當下社會的突出問題

將法律與情理結合

不僅可以調和繼承關係中的矛盾

還對調整婚姻家庭關係

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有重要意義

同時還可以一定程度上保障弱勢群體的權益滿足其住房生活需要

體現了對弱勢群體的人文關懷

為解決城市住房難問題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萬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或許法律工作者存在的意義,就是不斷的用理論和實踐之錘去敲出裂痕,讓更多的光照進我們的生活。

作者:Tiger Tiffany

關於居住權你需要知道的二三事